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蔡赤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王星先生简历王星,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星先生历任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区域经理、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省区经理、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大区经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区总监、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兼直营团队总监,无锡市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2022年7月加盟赛隆药业任营销中心东部分中心负责人。王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王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