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自强)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会议合共2次,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会议合共1次。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1.03.1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对《关于项目公司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 | 同意 |
见。 | |
《关于项目公司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在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审核,督促公司账务规范,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2021年任职期间出席并主持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本人在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2021年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人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定期进行现场调查,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21年度,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t1308@126.com。
独立董事:袁自强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