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满的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3月27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3月2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2020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456号),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进展。但在此期间,市场及融资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未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内完成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事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满失效。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如公司未来再次推出公司债券发行或再融资等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