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002898)_公司公告_赛隆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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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尤其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将通过持续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了解、进一步加强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监督核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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