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气大,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
地产业,收费总额2.58亿元,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4.执业信息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王艳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年,李气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8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莹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艳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气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致同所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5.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2次工作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