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22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12 | 12 | - | - | 否 |
股东大会 | 5 | 5 | - | - | 否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发表的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22年度中,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时间 | 独立意见 |
类型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追认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2-02-11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9.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6. 关于制定《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17. 关于制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03-31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2022-07-06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 关于制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07-14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2-08-15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 1.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2-10-21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2-11-15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2-11-23 | 同意 |
2.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研究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构成与需求。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详细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通过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2.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六、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改进不足,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晓晓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