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29日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9,66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860%。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3,417,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6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44,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244,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32%。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244,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3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29,661,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43,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超、黄彦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