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6,966,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7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7,077,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888,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888,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888,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2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964,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6,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孙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6,96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78%。
2.02.候选人:选举王欣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66,96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78%。
2.03.候选人:选举张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66,96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孙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88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2.02.候选人:选举王欣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88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2.03.候选人:选举张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884,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