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002891)_公司公告_中宠股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时间:

中宠股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9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林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林梅女士的配偶贵书鲲先生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6日,贵书鲲先生的个人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交易方向交易数量 (股)交易价格 (元/股)交易金额 (元)
2021年7月19日买入20035.937,186.00
2021年7月26日卖出20033.616,722.00

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464.00元(计算方法:卖出价格*短线卖出股份-买入价格*短线买入股份=35.93元/股*200股-33.61元/股*200股=-464.00元)。

贵书鲲先生上述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贵书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林梅女士及其配偶贵书鲲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贵书鲲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林梅女士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贵书鲲先生也未就买卖

股票事项征询林梅女士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林梅女士及贵书鲲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林梅女士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贵书鲲先生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核实,其卖出价低于买入价,没有交易获利。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林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