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16 | 16 | - | - | 否 |
股东大会 | 6 | 6 | - | - | 否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0年度中,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时间 | 独立意见类型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拟对爱淘宠物生活用品(柬埔寨)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月10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0年3月16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0年3月20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12、《对担保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0年04月07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提前赎回“中宠转债”的独立意见》。 | 2020年6月4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2020年6月15日 | 同意 |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0年7月8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020年08月28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 | 1、《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独立意见》。 | 2020年9月14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 | 1、《关于拟对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0月23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0月29日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1月5日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1月16日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2月3日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董事的委派等事宜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相关人员聘任、选举的程序进行了监督。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工作评价和考核,并对公司考核标准、人才选用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改进不足,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曲之萍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