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002891)_公司公告_中宠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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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8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为2.00000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2.00000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00000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的情况

1、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各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总股本304,372,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0,874,541.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304,372,705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宠转2;债券代码:127076)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余额为0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因公司董事会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04,372,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26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8*****698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8*****197日本伊藤株式会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8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2.000000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00000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7.66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中宠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

咨询联系人:任福照、田雅

咨询电话:0535-6726968

传真电话:0535-67271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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