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5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郝忠礼先生、伊藤范和先生、董海风女士、郝宸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郝忠礼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050,320.15元,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2025年半年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49,254,591.45元,2025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2,628,611.7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不超过742,628,611.70元。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4,372,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0,874,541.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