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04,285.3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15,988,020.1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06,155,533.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8,236,680.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41,262,022.3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015,988,020.14元。
2024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了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232,186.00元(含税),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9,762,480股计算,合计转增107,904,99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77,667,472股(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数所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232,18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6%。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分红(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232,186.00 | 16,320,484.23 | 15,776,157.2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504,285.37 | 158,930,546.85 | 154,658,227.0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41,262,022.3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15,988,020.1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2,328,827.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8,364,353.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2,328,827.5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上市已满三个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5,000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504,285.3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232,186.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当前,供应链行业发展趋于全球化、复杂化,以整合全链条服务为特点,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采购、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深度协同,强调端到端效率与定制化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主要围绕全球知名消费品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通过前期专业差异化供应链方案咨询及设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和产品采购分销交易服务。公司持续聚焦长期战略发展,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同时,将更多资源投向新业务开拓、核心资产布局及抗风险能力建设。考虑到全球供应链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新业务开拓的长期需求,公司审慎决定适度调整现金分红比例,以保障长期战略投入的可持续性。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加速推进新兴市场及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布局,同时着力跨境电商出海物流、半导体产业供应链服务等领域的业务开拓。新业务初期需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服务能力提升、客户培育以及渠道整合,但将为公司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奠定基础。此外,为完善全球供应链网络建设,公司正稳步布局欧美、东南亚、中东等枢纽节点的海外仓储项目,同时在深圳等地的自建仓储项目也正有序推进,短期内虽会提升公司资本开支,但长期可通过提升仓储效率、降低外部依赖度进而优化综合成本结构。此外,面对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等系统性风险,公司进一步强化资金储备以增强抗风险韧性。通过保留部分未分配利润,公司能够灵活应对潜在外部影响因素带来的挑战,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维持服务稳定性及客户履约能力。公司将始终注重价值引领,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新业务逐步成熟、自建仓储网络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将持续优化分红政策,为股东创
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2.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合计金额分别为632,703,256.78元、437,834,033.97元,分别占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总资产的13.42%、9.18%。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