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_公司公告_沃特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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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公司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

度,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组织实施市值管理。

(三)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工作中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协同参与市值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全力支持与配合。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做好公司市值管理总体策划;

(二)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三)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四)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五)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六)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八条 董事会需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需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第十条 董事长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政策,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结合,共同推进公司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价值。

(三)现金分红

公司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交流互动,实事求是介绍公司的战略定位、愿景目标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值。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预期,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持续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质量编制并披露ESG报告,树立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形象。

(六)股份回购

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市值变化以及业务经营需要,依法合规运用股份回购工具,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市场情绪,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监控前述关键指标情况,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应分析研判原因,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公司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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