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002881)_公司公告_美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美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1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B座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杜国彬、独立董事杨政、马利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8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152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3.12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0.97元/份。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200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39.2万股,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