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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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有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1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2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3 | 兴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 | 10,000 |
4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5 | 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6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7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8 |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
合计 | 80,000 |
本次新增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8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