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9362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082,578.0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42,571,469.4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450,001.5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5,960,856.3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 2023 | 2022 |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0 | 1,304.99 | 11,158.54 |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8,408.26 | 2,365.56 | 16,730.9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16,345.0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22,596.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12463.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 C=( -18,408.26 +2,365.56 +16,730.95)/3=229.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12,463.5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年度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仍有剩余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条件。为保障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