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771,023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5.20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32,531.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443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时,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 | 63,686.85 | 40,988.68 |
1.1 | 年产8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 | 13,201.80 | 8,770.00 |
1.2 | 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品技改项目 | 34,488.72 | 20,018.68 |
1.3 | 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 | 15,996.33 | 12,200.00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9,999.00 | 9,999.00 |
合计 | 73,685.85 | 50,987.68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浙江今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新材料”)为“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12,2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今飞新材料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今飞新材料100%股权。今飞新材料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今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2EAEJ74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金属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今飞新材料100.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5,358.75 | 58,313.14 |
负债总额 | 12,237.95 | 55,656.17 |
净资产 | 3,120.80 | 2,656.97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107,733.24 | 131,068.12 |
净利润 | 155.73 | -463.84 |
注: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今飞新材料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资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仍将持有100%的股权。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七、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今飞新材料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吕德利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