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_公司公告_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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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的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蔡俊权先生需回避。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广东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鹏

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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