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侯安成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