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_公司公告_实丰文化: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5日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实丰文化: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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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发展需要及公司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效率,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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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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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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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2021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发展需要及公司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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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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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聘用程序符合《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七)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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