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实丰文化股票代码:002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俊淞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甲方 | 指 | 蔡俊淞 |
实丰文化、公司、上市公司
实丰文化、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2 |
乙方
乙方 | 指 | 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蔡俊淞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股股份转让给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 | 指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蔡俊淞 |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4405211978**** |
住所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安排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俊淞先生与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蔡俊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本次权益变动后,蔡俊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22日,蔡俊淞与国恩定制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条 转让标的及价款?付
1、甲?将其持有的实丰文化6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转让给??;转让价格为??币14元/股,总转让价款为??币8,400.00万元(人民币?写:捌仟肆佰万元整)。
2、价款?付时间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付200万元(人民币?写:
贰佰万元整)的定金,该笔定金在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续办理完毕之日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付4,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给甲方;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续办理完毕,且股份到达??的股票账户后的六个月内,??向甲??付剩余的款项即4,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
第二条 股份交割
1、本协议?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
2、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确认?件后,甲?双?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三条 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承担。
第四条 甲?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甲?拥有完全的权利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标的股份进?处置,且对于标的股份的处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标的股份之上如设定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应在过户前解除。
2、甲?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订?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有约束?的?件。
3、甲?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续。
第五条 ??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保证其?于?付股份转让款的资?合法有效,其订?和履?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适?的法律和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订?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有约束?的?件。
2、??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受让主体的各项资格要求。
3、??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及时?额的?付股份转让款。
4、??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续。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应尽最?努?通过友好协商的?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各??致同意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仲裁,仲裁效力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如果本协议任何??未能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协议任何??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份,则该?构成违约,守约??有权选择继续履?或要求违约?赔偿损失。
3、若??(违约?)未履?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付、股份合规确认、过户登记?续的相关义务的,经另??(守约?)合理催告后?个?作?内仍未纠正的,则每逾期?个?然?,违约?应按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每?万分之三向守约??付违约?。
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违约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将股票转回,超过期限乙方仍未履行则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每逾期?个?然?,乙方应按股份转让总价款的每?万分之五向守约??付违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蔡俊淞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5,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上述股份中15,001,194股存在质押状态的情形。
五、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1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后依然生效。 | 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存在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不存在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
2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 履行完毕。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1日上市,截至2020年4月10日已满36个月,期间未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及被回购。 |
3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履行完毕。本人自2020年10月23日起不再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也未减持。 |
4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 严格遵守。 |
5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 严格遵守。 |
6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发行人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严格遵守。 |
7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蔡俊淞 |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如有)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 严格遵守。 |
截至本公告日,蔡俊淞先生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蔡俊淞2022年12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实丰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8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蔡俊淞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5,001,200股 持股比例:12.5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9,001,2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5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蔡俊淞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