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众信科技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之补充协议(四)》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