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划转是内部架构调整,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划转的事项。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鹏
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