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实丰文化股票代码:002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蓝尼娜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11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蓝尼娜 |
实丰文化 | 指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蓝尼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实丰文化5万股股份 |
本报告 | 指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蓝尼娜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减持的目的是个人资金需求。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减持后不排除继续减少股份数量的可能。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00万股股份,占实丰文化股票总数的比例为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595万股股份,占实丰文化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9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的实丰文化股票共计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4%,其股份来源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所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万股) | 占总股份 比例 |
蓝尼娜 | 集中竞价 | 2021年9月8日 | 15.87 | 5 | 0.04% |
合计 | / | / | 15.87 | 5 | 0.04% |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蓝尼娜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00 | 5% | 595 | 4.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 | 5% | 595 | 4.9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 | 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尼娜合计持有实丰文化595万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无股份质押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尼娜女士不存在任何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性质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万股) | 占总股份 比例 |
蓝尼娜 | 集中竞价 | 无限售流通股 | 2021年9月8日 | 15.87 | 5 | 0.04% |
合计 | / | / | / | 15.87 | 5 | 0.04% |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及之前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尼娜
签署日期:2021年9月8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证券法务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
股票简称 | 实丰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8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蓝尼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600万股 持股比例: 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 595万股 持股比例: 4.9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此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尼娜签署日期: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