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鹏
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