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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6名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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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