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