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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子公司汕头市艺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丰贸易”)、子公司实丰(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香港”)、子公司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网络”)、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创投”)截至目前,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049,406.41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受助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形式 | 到账时间 | 金额(元) | 补助类型 | 政府部门 | 补助依据 | 会计处理 | 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
1 | 实丰文化 | 贷款贴息 | 现金 | 2020-7-1 | 28,256.52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 汕金函【2020】4号 | 冲减财务费用 | 否 |
2 | 实丰文化 |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奖补 | 现金 | 2020-7-17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粤工信创新函【2019】1729号 | 其他收益 | 否 |
3 | 实丰文化 | 贷款贴息 | 现金 | 2020-7-29 | 24,287.50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 汕金函【2020】4号 | 冲减财务费用 | 否 |
4 | 实丰文化 | 贷款贴息 | 现金 | 2020-7-30 | 19,564.12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 汕金函【2020】4号 | 冲减财务费用 | 否 |
5 | 实丰文化 | 博士工作站建站补贴(市人社局) | 现金 | 2020-8-1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财政局 | 粤组通【2017】46号/粤人社函【2020】216号 | 其他收益 | 否 |
6 | 艺丰贸易 |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 | 现金 | 2020-6-4 | 12,697.00 | 与收益相关 |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 汕市澄财工【2020】23号 | 营业外收入 | 否 |
7 | 实丰香港 | 「保就業」計劃 | 现金 | 2020-6-26 | 147,679.20 | 与收益相关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僱傭條例》 | 其他收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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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丰网络 | 税局返还2017-2019年3年个税手续费返还 | 现金 | 2020-3-25 | 4,862.23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 | 其他收益 | 否 |
9 | 实丰网络 | 税局返还2019年个税手续费返还 | 现金 | 2020-4-13 | 118.55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 | 其他收益 | 否 |
10 | 实丰网络 | 高新处2019年企业研发资助 | 现金 | 2020-6-29 | 11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 其他收益 | 否 |
11 | 实丰创投 | 税局个税手续费返还 | 现金 | 2020-5-11 | 71.88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 | 其他收益 | 否 |
12 | 实丰创投 | 税局个税手续费返还 | 现金 | 2020-7-14 | 869.41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 | 其他收益 | 否 |
合计 | 1,049,406.41 | - | - | - | - | -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额到账。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2,697.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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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964,601.27元,计入其他收益;贷款贴息72,108.14元,冲减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上述与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冲减财务费用,共计1,049,406.41元(未经审计),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049,406.41元(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0 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