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实丰文化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媛媛 | 联系电话:021-2033335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登成 | 联系电话:021-20333534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经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3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注意积极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政解读,介绍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实丰文化于2019年1月完成了收购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科技”)10%的股份;于2019年11月签订了购买众信科29.9977%股份的协议,并于当月完成5%股份的交割。但众信科技未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致使上市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019.44万元。 | 2020年4月,实丰文化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该次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终止收购众信科技剩余23.9977%的股份,并约定交易对方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对5%股份的回购。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良好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 2019年度,国外经济及贸易形势的日益复杂、人民币汇率波动较 | 上市公司在保持原有公司发展战略的同时,针对人力、业务、研发、资本等细分战略方面进行梳理,并实行“降本 |
况) | 大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复杂因素下,加之疫情影响,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下滑;同时,因为投资众信科技导致的减值损失计提,上市公司业绩下滑较大。 | 增效”进行节流;针对海外渠道,未来在保持现有海外渠道优势的同时,对利益输出较差的海外渠道进行压缩;重点建设国内销售渠道,如引进IP团队、电商团队人员等,在调整线下销售渠道的同时,加大线上营销渠道的投入,通过完善线上线下销售结合的互补机制,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产品销量;研发方面,在保持原有的婴幼产品线及智能产品线的同时,未来一至两年内将引进IP线,未来五年将打造围绕母婴产品线整合发展方向,积极关注其他与母婴产品线相关类产业进行布局。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 | 是 | 不适用 |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无法正常使用承租物业所受损失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 因瑕疵物业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搬迁成本和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媛媛 孙登成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