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实丰文化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公司”或“上市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4月6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43480070号)。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 投 项 目 名 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047.4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16.54 |
3 |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2,134.06 |
合 计 | 20,198.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收回 | 本年使用 | 期末余额 | ||||
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本期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本期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0,198.00 | 1,093.67 | 11,988.78 | 5,000.00 | - | 587.52 | 119.10 | 5,000.00 | 2,215.84 | 6,380.4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98.0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093.67万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628.02万元,累计直接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5,090.37万元,累计直接投入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977.0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15.84万元,期末余额6,380.4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4月,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存储金额 | 备注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5840000010120100344770 | 专户活期 | 51,434,676.87 | |
交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 | 487030810018800004596 | 专户活期 | 0.46 | 账户已于2020年1月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250100008100001210 | 专户活期 | 0.00 | 账户已于2020年1月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澄海支行 | 44050165010109666888 | 专户活期 | 12,369,687.25 | |
合 计 | 63,804,364.5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交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11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本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区”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影响。
2018年8月-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2019年11月-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2019 年9 月2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月-9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2,215.8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九、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
目已投入资金977.01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45.78%。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0,19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6.6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34.0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95.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5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047.40 | 11,047.40 | 0 | 1,628.02 | 14.74% | 已终止 | 否 | 是 | |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16.54 | 7,016.54 | 587.52 | 5,090.37 | 72.55%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 | |
3.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是 | 2,134.06 | 2,134.06 | 119.10 | 977.01 | 45.78% | 2020年4月30日(注1)- | 不适用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198.00 | 20,198.00 | 706.62 | 7,695.40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20,198.00 | 20,198.00 | 706.62 | 7,695.40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玩具生产基地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地周边配置未完全完善,用水用电等存在困难,未达到开工条件,造成工期延期,因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将玩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4月30日延后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年末,该项目用地所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仍未完全完备,影响土地动工开发,导致项目施工困难,加之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终止了募集资金投资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后续出现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场地购置及装修时间较晚的原因,未按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完全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完全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8年11月30日延后至2019年9月30日。2019年8月27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未如期推进。公司原计划通过该项目建设使得公司在国内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更加完善,在国内玩具市场的营销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推动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对内销市场的全面开拓。但因市场形势及自有产品研发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影响营销渠道建设,因此上市公司拟延缓及调整该项目投入。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渠道推广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7年11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本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区”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影响。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8年8月-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 |
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2019年11月-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用地无法落实及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终止募集资金投资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2019年11月-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用地无法落实及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终止募集资金投资 “玩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10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该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外,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原定募投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议案》,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2,134.06 | 119.10 | 977.01 | 45.78% | 2020年4月30日(注2) | -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 | 2,134.06 | 119.10 | 977.01 | 45.78%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18年8月-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 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未如期推进。公司原计划通过该项目建设使得公司在国内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更加完善,在国内玩具市场的营销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推动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对内销市场的全面开拓。但因市场形势及自有产品研发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
因(分具体项目)
因(分具体项目) | 影响营销渠道建设,因此上市公司拟延缓及调整该项目投入。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