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公司行业所处的内外部市场环境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终止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1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