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实丰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86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肖家源 | 王依娜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电话 | 0754-85882699 | 0754-85882699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gdsftoys.com | zhengquan@gdsftoys.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84,197,979.29 | 196,361,500.63 | -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67,338.43 | 14,056,584.38 | -44.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26,770.69 | 11,250,315.01 | -39.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07,201.37 | 10,874,609.99 | -80.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8 | -44.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8 | -44.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 | 2.56% | -1.1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9,621,928.90 | 608,327,306.05 | 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77,124,464.03 | 569,171,320.10 | 1.4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90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蔡俊权 | 境内自然人 | 40.71% | 32,569,100 | 32,569,100 | 质押 | 21,600,000 | |||
蔡俊淞 | 境内自然人 | 12.50% | 10,000,800 | 10,000,800 | 质押 | 10,000,798 | |||
陈乐强 | 境内自然人 | 5.63% | 4,500,000 | 4,500,000 | 冻结 | 4,500,000 | |||
黄炳泉 | 境内自然人 | 4.83% | 3,861,400 | ||||||
蔡锦贤 | 境内自然人 | 2.21% | 1,770,100 | 1,770,100 | 质押 | 1,770,095 | |||
蔡彦冰 | 境内自然人 | 1.82% | 1,459,386 | 质押 | 1,440,000 | ||||
李伟光 | 境内自然人 | 0.43% | 340,000 | ||||||
陈云 | 境内自然人 | 0.26% | 208,363 | ||||||
孔国军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79,000 | ||||||
冯于敏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72,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蔡俊权、蔡俊淞、蔡锦贤为姐弟关系,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其他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行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依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目标的发展原则,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继续强化公司在研发设计、营销网络、制造与质量管理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同时针对海外市场,公司制定了优化现有海外市场,重点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建设,力争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197,979.29元,同比下降6.19%;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7,867,338.43元,同比下降4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26,770.69元,同比下降39.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7,201.37元,同比下降80.62%;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同比下降44.44%;2019年半年度总资产639,621,928.90元,比上年度末增加5.14%;净资产577,124,464.0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40%。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经济及贸易形势的日益复杂、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复杂因素下,公司对战略、管理、产品进行多方面调整,以期完成年初的经济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发展战略的梳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原有公司发展战略的同时,针对人力、业务、研发、资本等细分战略方面进行梳理,人力方面:
公司将对研发、销售体系人才进行重点打造,人才梯队以满足五年期发展为一阶梯,如研发体系各人才储备在满足现有研发所需的同时,积极储备未来发展所需人才;销售体系,优化海外渠道销售人员,重点建设国内销售渠道,如引进IP团队、电商团队人员等,力致于打造一支能打胜仗的队伍;业务方面:制定了未来五年业务方向,针对海外渠道,未来在保持现有海外渠道优势的同时,对利益输出较差的海外渠道进行压缩,针对国内渠道,公司将重点加大国内市场的建设;研发方面,在保持原有的婴幼产品线及智能产品线的同时,未来一至两年内将引进IP线,未来五年将打造围绕母婴产品线整合发展方向;资本方面,围绕人力、业务及研发等方面的工作,将借助资本的力量对上述方面提供资金及并购的补充,同时也将积极关注其他与母婴产品线相关类产业进行积极的布局。
2、继续强化海外渠道建设,对低效产品进行压缩
报告期内,针对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公司进一步规范海外销售渠道,优先承接毛利率较高的海外订单,对部分低效产品以外采方式进行销售。
3、对研发体系进行重新布局
报告期内,对海外产品而言,由于公司发展战略有进一步偏向国内市场以及海外订单量的下降,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产品研发进行了压缩,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国内产品线的研发投入,如婴幼产品线的持续投入以及初期IP线产品的研发。
4、继续集中精力建设国内渠道,引进优质国内渠道人员
随着公司发展重心转变至国内,公司在产品线上发力的同时,在渠道方面重点发力国内渠道,其中深圳前海作为公司桥头堡的地位正在逐步完善,如在保持原有研发部、国内销售部及市场部的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又组建完成了电商部、礼品渠道部等。
5、继续优化制度建设,强化以制度约束人
公司在研发、销售方面的改变的同时,积极优化制度建设,以匹配公司目前转型的发展需求,如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优化以及事、人、物等权力的约束等,为公司业务的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6、报告期内,公司游戏收入基本停滞,主要是因为公司调整发展思路,集中精力发展玩具行业,对长期处于亏损的游戏业务暂停投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于 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2、变更的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