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2025〕7540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61,443.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65,089,202.51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3,737,593.16元。
鉴于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861,443.42 | -192,915,901.54 | -77,455,699.0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5,089,202.5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3,737,593.16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3,077,681.32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前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根据《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内部制度中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积极
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