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_公司公告_美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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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29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申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素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描述了未来生产经营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美芝股份、公司、本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美芝有限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金美幕墙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英聚建筑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劲鸿建设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劲悦建设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劲帆建设广东劲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劲捷建设广东劲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美恒芝科技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
美烜科技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
万向维景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天识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怡建、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海城建投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海城建集团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威通佛山市南海威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构建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海水投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南海国资、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中审亚太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年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美芝股份股票代码00285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美芝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Magic Decoration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505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29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栋1-6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50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网址http://www.szmeizhi.com
电子信箱king@szmeizhi.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申健叶文汉、李金泉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
电话0755-832628870755-83262887
传真0755-832274180755-83227418
电子信箱king@szmeizhi.comking@szmeizh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8451A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20年12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李苏华变更为广东怡

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湘飞、吴雪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元)703,829,472.42878,021,630.85-19.84%1,667,193,79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050,945.28-173,514,504.18-48.14%-142,599,24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82,149,159.71-206,737,452.81-36.48%-154,879,05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483,357.25-74,276,268.5434.73%-27,996,153.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0-1.28-48.44%-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0-1.28-48.44%-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25%-38.66%-74.59%-24.10%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元)1,923,231,286.792,168,740,508.93-11.32%2,249,969,03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6,294,465.24355,499,288.41-70.10%534,810,216.4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项目2024年2023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703,829,472.42878,021,630.85-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599,658.97584,229.13-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703,229,813.45877,437,401.72-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95,663,035.70170,503,324.50168,133,562.21169,529,55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3,307.19-25,824,369.46-38,064,770.60-196,595,11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4,407.40-25,749,749.15-38,341,853.62-222,501,96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31,791.221,643,686.84-25,691,155.8422,695,902.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81,461.57-47,190.83228,363.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66,346.10109,698.32660,166.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233,049.3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26,412,394.8216,704,635.7111,002,540.40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债务重组损益254,737.6026,132,670.763,115,197.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57,320.561,392,800.19-2,848,921.14
减:所得税影响额8,427,334.3811,073,153.544,097,598.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3,788.70-3,488.0212,985.82
合计25,098,214.4333,222,948.6312,279,811.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代码:E50)”;同时,依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代码:

E50)”中的“建筑装饰和装修业(代码:E501)”。

公司所处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宏观调控指导和产业政策制定方面。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84年,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部门对行业内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协助制订行业标准等。

(二)行业市场情况及竞争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从我国建筑行业分类来看,建筑装饰业是我国建筑业的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可将建筑装饰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住宅装饰装修和幕墙三个细分行业。公司主要聚焦于公共建筑装饰及幕墙的设计与施工领域,同时在住宅装饰装修板块也积极开展业务布局。

建筑装饰装修业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并列为建筑业的三大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和装修业。建筑装饰行业位于建筑业整体链条的下游,主要作用为进一步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美化建筑物并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竣工后,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修,酒店类装修通常5—7年更新一次,其他建筑物的装修通常不超过10年更新一次,因此建筑装饰行业具有乘数效应和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房地产、建筑业持续增长,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受国内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带动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影响,包括公共建筑及住宅在内的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建筑装饰已从不被重视的传统小行业逐步发展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起着重要作用的行业。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

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2024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85%,增加值为8.99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67%。自2015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60%以上,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建筑装饰行业由高速增长期进入中速调整期,行业增长率较此前有所下滑。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为建筑行业的持续前行筑牢了根基。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旧维持在高位,以及二、三线城市经济发展迅速等都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创造了持续的市场需求,行业总体保持发展平稳。另一方面,政府出台多项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如深化对建筑装饰行业的简政放权、改革建筑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都为建筑装饰产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市场需求分析

(1)建筑装饰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2024年,我国经济奋勇前行,发展态势积极。经济运行维持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充分展现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为各行业发展夯实了根基。自2023年GDP突破129万亿元后,2024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稳步迈进。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水平也随之稳步增长。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直接拉动了建筑业的需求,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发展,也会带来工业建筑的装饰装修需求,存量建筑的装饰改造空间巨大。各级政府在交通、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医疗、教育、体育等公共福利的投资,都势必为建筑装饰业提供发展机会。

未来,城市群都市圈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承载方式,并迎来历史发展机遇。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五大战略定位,即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有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将带来大量的建筑装饰需求。

(2)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广阔

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建筑装饰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筑装饰行业结构较为稳定,共同刺激了整个市场规模的扩大。其中,公共建筑装饰主要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机场、车站、轨道交通等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

城市综合体属于典型的商业地产类型,城市综合体一般由星级酒店、商务写字楼、大型综合商业中心、步行街区、市民广场等组成,主要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展览、餐饮、文娱等城市商业空间的功能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的综合体。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大量城市商业空间面临着重新规划与整合的需求,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城市综合体将给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发展带来强劲推动。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为公共建筑装饰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交通枢纽作为城市与区域连接的关键节点,新建与改造项目不断涌现。以机场建设为例,仅在过去五年间,国内就有数十个新建机场项目落地。高铁站建设同样火热,全国高铁网络的不断加密促使各地高铁站纷纷升级改造,站台、候车室等区域的装饰需求持续增长。地铁站也在各大城市加速布局,装饰风格与城市文化紧密融合。

在教育领域,随着教育资源的不断优化和普及,新建学校、高校新校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医疗设施方面,各级医院的扩建与新建项目频繁,从现代化的综合医院到专业的专科医院,病房、门诊大厅、手术室等区域对装饰品质和功能的要求日益提高,不仅要满足医疗流程需求,还要营造舒适的就医环境。文化场馆建设更是蓬勃发展,博物馆、文化馆、艺术中心等成为城市文化形象的展示窗口,也带动了文化场馆装饰市场的发展。

(3)住宅建筑装饰稳步增长

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们更加注重提高生活的质量,在追求舒适、优美和个性化的消费方式驱动下,在家庭设计创意、智能化、现代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室内装饰个性化、高端化使得家庭装饰装修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2022年3月,建设部下发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城镇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遵循安全耐久,经济合理;以人为本,健康宜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文化传承的原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统计则显示,我国平均住宅全装修比例在10%左右,一线城市新房也只有50%左右,与发达欧美国家80%的全装修比例存在较大差距。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指导下,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精装修的相关政策,并相应提出了精装修实施的时间表以及相应的目标比率。随着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出台,精装修市场保持稳定的发展,全面精装房时代的到来将产生住宅装饰装修的需求。

(4)建筑幕墙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筑幕墙行业年产值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建筑幕墙市场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伴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数量和城市规模也在稳步上升,将直接拉动对大型建筑的需求,并形成对建筑幕墙的需求。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绿色建筑等因素的驱动,幕墙行业市场将迎来巨大的需求。

3、市场化程度和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建筑装饰市场长期以来存在无序竞争、标准混乱、装修质量参差不齐、市场成熟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整个市场处于“大市场、小企业”的状态。

(1)行业竞争激烈

建筑装饰行业虽然总体市场规模大,但其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国内建筑装饰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而装饰市场趋于成熟,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导致现有建筑装饰企业的存量竞争尤为激烈,行业整体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局面。

(2)行业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伴随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行业协会的规范,我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完善和成熟,市场分散的状况日渐改善,并逐步涌现出一批资质高、规模大、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优质企业,其发展速度远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行业集中度在缓慢逐步提高,龙头企业群体逐渐形成,行业结构与梯次正在发生变化。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城镇化进程推动建筑装饰行业发展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有序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稳定进一步带来装饰装修的需求。

(2)文化、医疗、星级酒店等装饰市场促进建筑装饰行业的稳步发展

文化教育产业是传承国家文明、提高国民素质、提升消费层次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大力扶持的方向,而医疗卫生事业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亦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战略的实施,各地文化馆、体育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场馆的建设力度将持续加大,预计未来文化、医疗等场馆装饰需求市场规模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商务差旅活动需求不断扩大,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带来了消费升级以及越来越多的出游需求。近年来,国内星级酒店数量保持持续增长,新增酒店的建设及存量酒店的改造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需求。

(3)建筑装饰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科技创新”已成为业内主要企业认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建筑装饰、房屋建筑企业在施工工艺、材料运用等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工程质量、功能设计、环保水平亦成为是否竞标成功及验收合格的关键因素。目前,绿色建筑装饰、装配式装修、BIM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已为众多建筑装饰企业所采用,新一代技术的广泛应用,将进一步加快行业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和技术及工艺创新发展,推动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4)国家对建筑业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为行业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使建筑业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细分领域发展,为行业开辟新的增长点。

2、不利因素

(1)行业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整体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装饰行业内企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程度较以往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部分中小装饰企业为获取项目而采取不合理低价中标,从而导致偷工减料、无视施工安全风险、随意延长工期等不诚信的行为,或采用不合理、不合法的其他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2)融资渠道单一,运营资金较紧张

由于行业特点,建筑装饰企业在招投标阶段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后需支付履约保证金、垫付部分前期材料款、项目施工过程中支付农民工保证金、工程周转金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保修金,项目的运作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是,国内建筑装饰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发展积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运营资金相对紧张,限制了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

(3)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

建筑装饰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关联紧密,作为房地产的下游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对建筑装饰行业影响显著。而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将深刻影响着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轨迹。

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升级。但始终围绕“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以及“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核心要求,致力于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中共中央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随后,“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等系列政策出台,全方位涵盖了限购、限售、限价、房贷首付比例与利率、税费等方面。这些调控政策在短期内会对消费者购房决策与开发商投资节奏产生影响,使得建筑装饰行业订单获取的节奏与区域分布发生变化,短期内住房类装饰业务面临一定波动。

长远来看,对建筑装饰行业并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一方面,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持续推进;另一方面,政策大力鼓励房屋精装修。多地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标准,如宁德市将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标准分为简装修、精装修、定制化装修三类,并对各类标准作出详细规定。精装修政策推行,不仅提升了房屋品质,还直接带动了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减少了二次装修带来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从市场反馈来看,精装修商品房市场份额逐步扩大,相关装饰企业订单量随之增长。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 “稳楼市” 为经济工作重点,提出因城施策,加大力度促进楼市健康发展。政策方向包括调减限制性措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等,旨在释放住房需求、优化供给、防风险,推动房地产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过渡。这对于建筑装饰行业而言,意味着在政策的保驾护航下,尽管短期内会面临市场波动带来的挑战,但长期发展根基稳固,有望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进程中,迎来更多发展机遇,实现行业的持续升级与壮大。

(4)行业工程质量管控难

目前,大部分的中小型装修公司难以开展全包工作,当装修公司把施工外包给项目经理或者包工头后,装修公司对这部分的管控是比较难的。一旦施工出现问题,客户不会投诉外包项目团队,只会投诉装修公司。

(四)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技术水平及特点、发展趋势、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区域性及季节性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建筑装饰企业主要通过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等方式承接项目,并通过实施优质、有影响力的工程项目提升建筑装饰企业的品牌声誉及经济效益。在该种模式下,资质证书齐备、资金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

建筑装饰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建筑装饰企业会直接委派项目经理带领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人员、材料员、现场设计师等,分工合作,共同实施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其余所需的劳务人员通过与劳务公司签订协议,分包给劳务公司。

2、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建筑装饰行业是在中国传统建筑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工发展起来的,除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已突破传统的技术外,主要是传统的木、油、瓦、电、水等建筑工种的施工现场手工制作和组装技术。近年来,建筑装饰行业在设计与施工技术、工艺工法、技能培训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对于工程质量、文化品位、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方面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目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已经产生了一批资质级别高、装备较现代化、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有特色、在科技创新上有进展的优势企业,这些优势企业不仅具备了独立承接五星级宾馆、大型高端公共建筑等装饰工程的能力,同时还完成了一批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标志性精品工程。目前建筑装饰行业技术发展具体状况如下:

(1)设计:国内在设计的方法和手段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计算机辅助设计已经普及,软件的开发及应用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在设计理念、思想、审美和文化、艺术表现手法上同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2)施工:其一,虽然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一些施工机具已经在工程中应用,如单元式幕墙工程领域,机具装备比重较高,但总体来说,施工现场的机具装备比重不高,装备结构层次较低,传统的工具仍占有一定的比重;其二,施工组织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使用了先进设备,但利用的深度、配套的系统化不足。

(3)装饰材料:在装饰材料的应用方面,国内建筑装饰企业大多采用传统装饰材料,如陶瓷板材、建筑玻璃等,其性能和质量水平总体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同时在节能材料、环保材料的研发与推广方面仍有欠缺。

3、行业发展趋势

(1)进一步完善工业化生产和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

建筑装饰行业的工业化生产主要体现在施工组织和施工作业上的技术发展,以现代装备提升施工技术、改变施工工艺、创新施工工法等均为工业化的表现。建筑装饰行业的工业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实施工厂化生产,现场组装式施工;二是提高施工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在西方发达国家,装饰工程的集成化、工业化生产相对成熟,工程项目的成品化率较高,运用社会化大生产,将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等各个环节集合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然后现场安装,从而有助于提高部品部件的质量、缩短工期、减少工程现场的污染。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型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石材、木制品加工在工厂中完成。

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当前建筑市场总体规模、建筑管理体制、建筑企业的竞争力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促使建筑企业必须不断革新生产模式和管理方法,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实现传统产业和现代技术的结合。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使企业能更加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建筑装饰工程的技术质量(体现在工程的精度和安全性方面)和环保质量(体现在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释放量控制),有助于提高建筑装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使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2)节能环保绿色装修

建筑装饰行业在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破坏、资源能源浪费和室内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正面临着整体转型升级,突破传统经营模式所带来的高污染、高能耗等发展桎梏,从而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型、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高污染高能耗向低污染低能耗转型。节能环保在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体现在设计、施工及材料三个方面。在设计方面,主要通过合理设计,将现代物质、科技和艺术相结合,加入全新的绿色、环保理念,采用合理的热工、通风和空调设计,达到节能环保的效果;在材料方面,在采购环节要确保所有材料能达到有关规范以及设计文件的质量、环保要求,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建筑装饰材料;在施工方面,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施工现场环保的标准化管理。因此不断地提高建筑装饰工程的环境质量,逐步做到节能、节水、节电、垃圾减量和环境友好,是行业发展趋势。

4、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及季节性

(1)区域性

通常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建筑行业发展较好,从而使得建筑装饰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百强企业在东部地区的数量显著多于中、西部地区,南方地区略多于北方地区,特别是深圳地区的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此外,受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风俗习惯、审美标准差异以及劳务工人和原材料供应限制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中小型建筑装饰企业不具备跨区经营的能力,经营区域局限在所在省份或所在城市,行业竞争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除少数大型企业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范围外,其他中小型企业以服务当地市场为主。

(2)周期性

建筑行业属于投资拉动型产业,需求受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基建及房地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波动影响较为显著,而这些受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建筑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同步周期变化比较明显。建筑装饰产品多数体现在设计创意方面,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人们对美的不懈追求推进了建筑装饰的不断更新换代。另一方面,房屋建筑物装饰装修在其使用寿命内,存在周期性更新改造的需求,例如酒店类公共建筑更新周期一般为5—7年,其他建筑一般为10年。

(3)季节性

通常而言,由于受银行信贷政策不确定和春节、冬季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工程进度较慢、工程结算额度相对较低;四季度由于临近年关等因素,大量的工程要求年底竣工,所以四季度工程进度较快,结算的款项也较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大型总承包公司、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所承接的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和幕墙装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主要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承接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已取得多项专利和奖项。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国优奖1项、市优奖2项,获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企业信用等级AAA级”。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60项国家专利、20项省级施工工法、7项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和29项全国建筑科技创新成果奖,是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之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各项施工资质三十余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质量优良,屡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重要奖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各项资质的取得在拓宽公司工程承揽范围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于2000年通过并开始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2007年初始通过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编著了《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0年初始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并持续保持上述认证的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执行程序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均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主合同的内容制定,工期、竣工验收标准等与主合同一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公司对施工质量实现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努力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并连续23年获得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跨领域项目实施优势

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过多年发展,构建了极为丰富多元的业务体系,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公司客户群体广泛,涵盖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星级酒店等,均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高端客户,上述客户通常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具备较强的专业设计和施工能力、承接过标志性工程、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公司已在建筑装饰行业深耕多年,承接过大量的政府类行政机构、文化及医疗类场馆装饰工程、铁路地铁客站装饰工程、星级酒店装饰工程等,如:中国资本学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T3航站楼、深圳市民中心、天津至秦皇岛专线唐山站、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湖州南高铁站、深圳北站、珠海站站房、三亚嘉佩乐、三亚洲际、三亚福朋喜来登、三亚铂尔曼、重庆洲际、重庆丽兹卡顿等,公司在跨领域项目实施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在各类建筑项目上的多样化需求。

(二)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以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致力于提高施工质量,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促进行业整体施工水平。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创新,公司在施工工法、专利和科技成果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60项国家专利、20项省级施工工法、7项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和29项全国建筑科技创新成果奖,是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之一。

(三)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品牌建设,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多项不同领域的标志性工程,行业知名度较高。公司致力于推动城市美化建设,以“筑造精典工程、装饰美化生活”为企业使命,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中国装饰CBDA设计奖最有影响力机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地铁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酒店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屡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奖项。

(四)跨地域业务拓展优势

近年来,公司深耕深圳属地的同时,积极协同发挥控股股东在佛山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因应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策略布局,统筹兼顾两地市场,业务实现双轮驱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所承接的项目已遍布广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海南、山东等多个地区,公司不仅在深圳设计建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工程,同时还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多个不同领域的标志性工程,具有较强的跨地域业务拓展能力。

(五)管理优势

随着企业规模逐年扩大,业务区域不断拓展,公司已将以前采用的直线职能式管理模式转变为扁平式管理模式,使公司总部成为决策中心,对采购、成本控制、财务、法务等事项实行集合管理,减少管理层级,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并实现公司人力资源、财务资金、合约法律、设计、技术、信息等管理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效率。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业内相关经验,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采取“全程一体化设计施工”垂直管理模式,即由项目经理带领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人员、材料员、现场设计师等组成管理团队,分工合作,共同实施项目的施工管理。

(六)国有资本资源整合优势

公司已成为佛山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广东怡建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资背景带来的品牌影响力和优质资源获取优势进一步扩大。作为地方国有企业一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定市场化方向,坚持以业务为龙头,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带来的业务资源,主动抓住机遇优化装饰装修业务结构,积极利用新技术发展主营业务。同时,为落实南海国资关于构筑“大建工”集团的规划,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工程资质范围,并通过与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城

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协同,逐步改善经营环境并提升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投身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经营运行面临不少风险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829,472.42元,同比下降1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050,945.28元,同比下降

48.14%,相比上年度均有下降,主要是受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专项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业务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

精准定位、筛优舍劣,致力服务于优质客户群体,迎合市场环境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从源头把控风险,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针对业务结构的调整,优化内部协作机制,量化各项指标,进而提升工作效能。2024年,公司实现在中标数量增长的同时,中标率提升近三倍。

(2)工程款催收与法律维权

组建专门队伍,健全应收款项的催收制度,运用多种追款策略,包括协商、调解、法律诉讼等,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起诉涉案金额超3亿元。这一举措不仅能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更对潜在违约客户形成威慑,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3)精简运营,提升管理效能

开源节流,实施人员精简政策,按照企业体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人均工作效率;多管齐下压减行政开支、降低企业成本,使公司组织架构更适应市场变化。同时,根据市场及工作重点的调整,持续优化骨干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由专业背景带头人引领的稳固架构体系,为公司的持续运营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支撑,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703,829,472.42100%878,021,630.85100%-19.84%
分行业
分产品
装饰装修519,195,242.4373.77%571,595,202.3265.10%-9.17%
装饰设计3,016,735.470.43%2,749,562.160.31%9.72%
材料及加工3,889,867.970.55%5,039,760.020.57%-22.82%
建筑工程施工177,127,967.5825.17%298,052,877.2233.95%-40.57%
出租187,155.960.02%187,155.960.02%0.00%
其他412,503.010.06%397,073.170.05%3.89%
分地区
华东地区22,384,818.963.18%16,257,113.231.85%37.69%
中南地区579,562,576.2482.35%840,646,011.6795.74%-31.06%
华北地区100,154,054.7114.23%18,253,938.282.08%448.67%
西南地区-2,429,931.72-0.35%0.00%-100.00%
西北地区4,157,954.230.59%2,864,567.670.33%45.15%
分销售模式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分产品
装饰装修519,195,242.43580,233,817.35-11.76%-9.17%-4.30%75.70%
建筑工程施工177,127,967.58198,493,786.26-12.06%-40.57%-34.52%320.83%
分地区
中南地区579,562,576.24635,146,912.89-9.59%-0.31%-0.28%0.46%
华北地区100,154,054.71109,735,424.84-9.57%4.49%3.80%1.07%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是 ?否

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装饰装修直接材料295,342,264.9537.32%300,934,609.5332.65%-1.86%
装饰装修直接人工221,782,091.3928.02%233,960,050.9225.38%-5.21%
装饰装修间接费用63,618,467.548.04%71,676,625.177.78%-11.24%
材料销售直接材料6,105,225.670.77%7,552,164.180.82%-19.16%
材料销售间接费用1,662,930.350.21%0.000.00%100.00%
装饰设计设计成本3,303,119.560.42%3,099,182.280.34%6.58%
道路工程直接材料9,008,128.651.14%37,930,526.994.11%-76.25%
道路工程直接人工7,054,544.880.89%22,502,673.882.44%-68.65%
道路工程间接费用3,998,726.880.51%11,345,363.121.23%-64.75%
房建工程直接材料23,282,123.732.94%95,245,510.1010.33%-75.56%
房建工程直接人工120,017,210.5415.16%57,994,562.206.29%106.95%
房建工程间接费用21,534,892.252.72%34,210,906.033.71%-37.05%
市政工程直接材料5,793,257.960.73%18,194,877.491.97%-68.16%
市政工程直接人工7,604,141.010.96%18,868,024.612.05%-59.70%
市政工程间接费用1,365,312.840.17%8,285,898.760.90%-83.52%

说明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构成与往期统计口径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业务类型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公共装修185,867,866.23.48%162,764,978.17.66%14.19%
7522
直接材料住宅装修84,876,481.9310.72%87,649,978.149.51%-3.16%
直接材料幕墙装修24,597,916.273.11%50,519,653.175.48%-51.31%
直接材料材料销售6,105,225.670.77%7,552,164.180.82%-19.16%
直接材料道路工程9,008,128.651.14%37,930,526.994.11%-76.25%
直接材料房建工程23,282,123.732.94%95,245,510.1010.33%-75.56%
直接材料市政工程5,793,257.960.73%18,194,877.491.97%-68.16%
直接人工公共装修136,154,241.5017.20%121,765,652.2413.21%11.82%
直接人工住宅装修71,903,189.179.08%92,881,600.0310.08%-22.59%
直接人工幕墙装修13,724,660.721.73%19,312,798.652.10%-28.93%
直接人工道路工程7,054,544.880.89%22,502,673.882.44%-68.65%
直接人工房建工程120,017,210.5415.16%57,994,562.206.29%106.95%
直接人工市政工程7,604,141.010.96%18,868,024.612.05%-59.70%
间接费用公共装修37,838,971.624.78%39,447,337.924.28%-4.08%
间接费用住宅装修16,507,363.322.09%20,419,851.082.22%-19.16%
间接费用幕墙装修9,272,132.601.17%11,809,436.171.28%-21.49%
间接费用材料销售1,662,930.350.21%0.00%100.00%
间接费用道路工程3,998,726.880.51%11,345,363.121.23%-64.75%
间接费用房建工程21,534,892.252.72%34,210,906.033.71%-37.05%
间接费用市政工程1,365,312.840.17%8,285,898.760.90%-83.52%
设计成本装饰设计3,303,119.560.42%3,099,182.280.34%6.58%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411,754,796.8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8.5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9.42%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154,553,139.9721.96%
2第二名81,724,817.6011.61%
3第三名80,403,046.8711.42%
4第四名54,963,376.897.81%
5第五名40,110,415.485.70%
合计--411,754,796.8158.5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38,498,600.1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9.3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32%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15,750,749.9414.23%
2第二名42,808,535.885.26%
3第三名26,974,965.623.32%
4第四名26,574,937.093.27%
5第五名26,389,411.613.24%
合计--238,498,600.1429.3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9,141,236.9712,507,730.91-26.92%
管理费用59,295,017.0975,990,974.03-21.97%
财务费用33,025,071.1230,396,063.328.65%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5,420,929.711,051,588,201.97-1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3,904,286.961,125,864,470.51-1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83,357.25-74,276,268.5434.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209.183,515,436.23-75.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42,673.107,117,496.63-72.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7,463.92-3,602,060.4069.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699,500.00322,317,348.15-36.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519,696.53194,315,250.62-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9,803.47128,002,097.53-84.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391,017.7050,123,768.59-158.6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5,609,743.222.00%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5864480.82元,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254737.60元
资产减值-64,858,889.9223.15%主要由合同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减值构成
营业外收入9,197,588.71-3.28%主要由核销长期应付款及违约赔偿收入构成
营业外支出1,703,759.880.61%主要由滞纳金及罚款构成
信用减值-25,528,412.149.11%主要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减值构成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2024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90,051,486.224.68%85,925,916.123.96%0.72%无重大变动
应收账款768,866,342.6639.98%951,101,418.0743.86%-3.88%无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438,045,925.3622.78%421,738,802.5619.45%3.33%无重大变动
存货24,619,844.161.28%25,350,524.601.17%0.11%无重大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149,192,226.807.76%179,986,000.008.30%-0.54%无重大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49,618,070.032.58%55,482,550.852.56%0.02%无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26,558,112.011.38%39,271,571.491.81%-0.43%无重大变动
使用权资产20,713,874.921.08%30,680,257.881.41%-0.33%无重大变动
短期借款37,047,508.331.93%183,975,194.148.48%-6.55%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14,637,124.690.76%19,372,110.800.89%-0.13%无重大变动
长期借款277,155.440.01%45,194,207.782.08%-2.07%无重大变动
租赁负债16,611,963.120.86%25,682,532.661.18%-0.32%无重大变动
其他应付款598,413,618.3931.12%349,470,506.7516.11%15.01%主要系跟关联方借款增加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银行存款45,983,423.69冻结诉讼冻结资金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61,513,784.70质押短期借款质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42,725,795.54抵押长期借款抵押担保
合计150,223,003.93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199,806.761,020,000.0017.6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生产:建筑材料、五金塑胶制品、金属门窗;研发、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幕墙、建筑门窗;10,000,00010,828,881.39-7,751,602.543,898,917.93-8,602,281.21-8,659,599.65
钢结构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等。100,000,000285,051,390.66-44,442,391.03134,112,919.44-49,688,354.84-50,494,515.32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子公司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80,000,000105,319,291.9520,296,722.5443,202,204.1012,674.0450,916.6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4年,我国经济奋勇前行,发展态势积极。经济运行维持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充分展现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为各行业发展夯实了根基。自2023年GDP突破129万亿元后,2024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稳步迈进。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2024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85%,增加值为8.99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67%。

自2015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60%以上,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水平也随之稳步增长。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直接拉动了建筑业的需求,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发展,也会带来工业建筑的装饰装修需求,存量建筑的装饰改造空间巨大。各级政府在交通、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医疗、教育、体育等公共福利的投资,都势必为建筑装饰业提供发展机会。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目前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公司已在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占据了一定优势,凭借着精湛的技术和卓越的服务,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

2025年,公司发展的关键着力点依旧聚焦于扩大工程资质范围。我们旨在构建从总承包建设到专业分包的全过程综合工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项目承接能力与综合服务水平。凭借现有的品牌影响力以及良好的客户口碑,我们将持续深耕主业,稳步前行,进一步凸显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发新技术与新工艺。

在施工工艺层面,我们将积极探索智能化、数字化的施工方法,以此提高施工精度与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误差和资源浪费。充分整合行业内外部资源,吸引优秀人才并为其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这是保障公司创新发展的核心所在。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找到归属感与成就感,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完善的服务。

此外,公司将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工程服务能力与水平。继续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设计与研发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稳固保持公司在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推动企业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依托国有控股股东的国资平台优势,在稳固建筑装饰装修主营业务的同时,择机通过资本运作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依循既定发展战略,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致力于推动生产经营稳定向好,提升经营质量。重点措施主要有:

1、聚焦主业,围绕主业开拓周边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

2025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从设计、施工到售后等环节提升项目品质,并在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响应,优化服务水平,增强现有客户的合作粘性。精准定位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及部分知名龙头企业等资信良好的客户群体,针对性地经营服务,

积极争取长期合作,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借助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继续深耕佛山市场,增强市场拓展能力外,逐步探索新增技术咨询类服务业务,提升整体毛利率来实现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降本增效与人才培育并行

在行政管理方面,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行降本增效举措,积极开展人力资源优化工作。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调整、全面系统的人员培训以及严格公正的绩效考核等手段,深挖内部人力资源潜力。搭建稳固的管理架构,逐步营造出专业带头人引领、年轻人积极奋进的团队氛围。继续遴选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吸纳到公司中予以培养任用,产生积极的鲶鱼效应。另一方面,从高管降薪、调整办公场地、员工直接代理公司简单诉讼案件等多维度着手,压减不必要费用,全方位降低行政支出。

3、全面优化工程项目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持续夯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强化项目经理自身的主体责任意识,让其作为公司的派出代表,全方位协调甲方与公司内部的关系,保障各方沟通顺畅,协作高效。继续发展事业部的线性管理优势,不断总结归纳以固化合作机制。逐步探索工程管理的新模式,既发挥公司集采优势,又能配合现场灵活调度,盘活积极性。强化成本事中管控的力度,对工程成本实现动态监测,及时纠错,防患于未然。落实项目总结机制,不断提升团队业务能力。

4、妥善化解历史问题

在历史问题处理上,公司将继续以专项工作组为着力点,将应收账款结算以及款项回收工作纳入常态化重点推进范畴,以高频次、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良性周转,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运行。同时,健全法务管理机制,在公司内部,推行清单化台账管理模式,对各类法务事项进行精准分类、详细记录与动态跟踪,确保法务信息清晰透明、管理有序。聘请专业能力强、合作关系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借助专业法律力量,为公司持续经营保驾护航。此外,通过将沟通协商、调解等手段前置,有效防范诉讼风险。

5、健全培训体系,提振团队氛围

健全培训体系,对企业文化建设与团队氛围提振意义非凡。公司将在日常培训工作体系中增设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专项课程。通过模拟项目执行中的复杂场景,着力强化员工跨部门协作能力,全方位增进员工间的沟通交流,有效破除部门间的协作壁垒,营造出互助互促、协同共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场景中,深度传承公司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资深员工的经验优势,以老带新,推动团队整体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的稳步成长,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景气度变化风险

建筑装饰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连。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景气度下滑,企业及政府部门可能削减建筑装饰项目预算。部分项目会推迟开工甚至停建,公司已承接的在建项目也会因业主资金紧张,导致款项支付进度滞后,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政策走向,提前预测经济波动趋势。结合行业特点,分析经济变化对公司业务的潜在影响。增加对民生保障类、基础设施配套类建筑装饰项目的投入,这类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加大对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的投标力度,降低商业地产等敏感性项目在业务中的占比,稳定公司业务规模。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建筑装饰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众多企业在施工能力、综合配套服务方面不断提升,竞争愈发激烈。部分大型企业通过行业内资源整合,形成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在承接大型项目时优势明显。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竞争对手可能通过低价策略、关系营销等手段争夺项目,压缩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严峻。公司将加大设计创新投入,打造独具特色的设计团队,以个性化、高品质的设计方案吸引客户。专注于特定细分市场,形成专业领域优势,提升品牌辨识度和竞争力。积极寻求与上下游企业、同行企业的战略合作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尽管公司承接项目多为重点工程,工程委托方信誉良好,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总额持续增加。若回款不及时,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将居高不下。宏观经济波动时,委托方资金压力增大,可能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回收难度,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畅,增加财务风险。一旦部分应收账款形成坏账,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和资产质量。公司将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防控体系,加强对项目从承接、施工到结算各环节的资金风险管控,确保资金及时回流。从源头上把控项目质量,制定更为严格的工程项目承接预期目标,对项目的可行性、盈利能力、风险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在项目承接过程中,充分考虑业主方的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合理确定合同付款条款。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12月25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耿鹏智、刘天宇;上海东方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裴政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良好,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三会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监事认真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相关会议,就公司未来发展与股东和董事开展多层次、深入的沟通交流,并回答投资者质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和8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依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相应的权利,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四)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1、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拥有独立完整的投标、设计、施工、材料采购、技术研究、设计开发、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人员独立情况

1、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不存在各主要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3、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三)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美芝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时的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2】2196号《验资报告》验证,完全继承美芝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对所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整体变更后,公司已完成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本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情形,本公司现有的资产独立、完整。

(四)机构独立情况

1、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2、公司办公场所完全独立,不存在与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1、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2、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91%2024年01月18日2024年01月1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3.60%2024年05月21日2024年05月22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54%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7月0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2.40%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何伏信54董事长现任2024年01月18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何伏信54董事现任2023年02月03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何申健43董事现任2024年01月18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何申健43总经理现任2023年05月2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何申健43董事会秘书现任2021年07月30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古定文52董事现任2021年08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古定文5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2021年05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梁瑞45董事现任2024202700000不适
年11月19日年01月17日
梁瑞峰45副总经理现任2023年05月2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罗琳33董事现任2024年11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胡蝶39董事现任2023年12月20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麦志荣53独立董事现任2021年01月20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徐勇伟53独立董事现任2021年01月20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江振雄56独立董事现任2025年03月06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魏汝41监事现任2025年03月06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魏汝41监事会主席现任2025年03月06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曾凌芝50监事现任2025年03月06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董瑶32监事现任2025年02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李文深36副总经理现任2021年05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吴强42副总经理现任2012年11月20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万征58副总经理现任2021年05月19日2027年01月17日00000不适用
周少杰53董事长离任2023年012024年0100000不适用
月10日月18日
周少杰53董事离任2022年12月23日2024年01月18日00000不适用
邹杰聪42副总经理离任2023年05月29日2024年08月09日00000不适用
李苏华57副董事长离任2021年01月20日2024年01月18日18,319,70003,108,547015,211,153司法拍卖
李苏华57董事离任2012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19日18,319,70003,108,547015,211,153司法拍卖
庄志伟60独立董事离任2019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18日00000不适用
杨水森55董事离任2021年01月20日2024年01月18日506,3000506,30000个人资金需求
李碧君38董事离任2024年01月18日2024年11月19日00000不适用
许家铭37监事离任2021年01月20日2025年02月19日00000不适用
林小利59独立董事离任2024年01月18日2025年03月06日00000不适用
黎敬良51监事离任2023年02月03日2025年03月06日00000不适用
黎敬良51监事会主席离任2023年02月16日2025年03月06日00000不适用
林志萍45监事离任2021年01月20日2025年03月06日00000不适用
合计------------37,145,70006,723,394030,422,306--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2024年8月9日,副总经理邹杰聪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李苏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李碧君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免去了李苏华、李碧君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何伏信董事长被选举2024年01月18日换届选举
何申健董事被选举2024年01月18日换届选举
梁瑞峰董事被选举2024年11月19日被选举
罗琳董事被选举2024年11月19日被选举
江振雄独立董事被选举2025年03月06日被选举
魏汝监事被选举2025年03月06日被选举
魏汝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5年03月06日被选举
曾凌芝监事被选举2025年03月06日被选举
董瑶监事被选举2025年02月19日被选举
周少杰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4年01月18日换届
周少杰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1月18日换届
邹杰聪副总经理解聘2024年08月09日个人原因
李苏华副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4年01月18日换届
李苏华董事离任2024年11月19日股东大会罢免
庄志伟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1月18日换届
杨水森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1月18日换届
李碧君董事离任2024年11月19日股东大会罢免
许家铭监事离任2025年02月19日个人原因
林小利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03月06日个人原因
黎敬良监事离任2025年03月06日工作调动
黎敬良监事会主席离任2025年03月06日工作调动
林志萍监事离任2025年03月06日工作调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何伏信,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海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佛山市南海华南汽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曾任广东省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事员,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南海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联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

市南海区境外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何申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科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道路客运与驾培管理科科长,佛山市南海区公交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3、古定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九江饲料有限公司会计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产权科科员,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副股长,佛山市南海南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广东国兴佳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4、梁瑞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广东城建达设计院有限公司、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建设咨询监理公司、佛山市南海纵横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员,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副经理、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合同法务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胡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诉讼管理主任、佛山市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总监、产品经理及南海桂城总经理助理。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

6、罗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副经理、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资产运营中心)副经理,兼任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部专员。

7、麦志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南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东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发展银行南海分行会计员,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徐勇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律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竟澜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江西旅游传呼中心技术员,广州南方呼叫保健有限公司行政人员,广州康博斯有限公司行政人员,广州杉山南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经理,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9、江振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建筑工程系(现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施工工程师,房屋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1年至今任职于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任装饰分公司经理兼幕墙分公司经理,现任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成员

1、魏汝,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历任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经理助理、投资开发部副经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

2、曾凌芝,女,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3、董瑶,女,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历任深圳市诚品荣华青年发展中心总监。2024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部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1、何申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一)董事”。

2、古定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详见“(一)董事”。

3、梁瑞峰,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一)董事”。

4、李文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深圳市亿泰迅通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美达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5、吴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方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预算员、商务代表、商务经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员、预算部经理、招投标部经理、成本核算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6、万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事业部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
的职务领取报酬津贴
何伏信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年11月1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何伏信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10日
何伏信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28日
何伏信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11日
何伏信广东南海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2年11月11日
何伏信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3年08月14日
何伏信佛山市南海华南汽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9月27日
何伏信广东南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3月08日
何伏信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07月11日
何伏信广东南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07月11日
何伏信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10日2025年01月07日
何伏信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0月10日2025年01月16日
何伏信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01月24日2025年01月07日
胡蝶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08月22日
罗琳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资产运营中心)副经理2024年12月13日
罗琳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6月27日
罗琳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8月14日
罗琳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副经理2022年12月20日
麦志荣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01月01日
麦志荣佛山市信生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02年11月04日
麦志荣佛山市天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01月09日
麦志荣广东南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8月18日
麦志荣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09月15日
徐勇伟广东竟澜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09月01日
江振雄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91年07月01日
魏汝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经理2022年07月21日
魏汝佛山市南海区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2023年03月28日2025年02月14日
魏汝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03月06日
魏汝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临时负责人2025年03月20日
曾凌芝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4年12月18日
曾凌芝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经理2023年03月21日2025年03月06日
曾凌芝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0月18日
曾凌芝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18日
曾凌芝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01月24日2025年01月07日
曾凌芝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03月06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不包含在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其中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其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进行考核确定其年度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何伏信54董事长、董事现任0
何申健43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58.1
古定文52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51.93
梁瑞峰45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0.97
罗琳33董事现任0
胡蝶39董事现任0
麦志荣53独立董事现任8.22
徐勇伟53独立董事现任8.22
李文深36副总经理现任50.97
吴强42副总经理现任51.57
万征58副总经理现任44.98
周少杰53董事长、董事离任0
邹杰聪42副总经理离任31.84
李苏华57副董事长、董事离任24.65
庄志伟60独立董事离任0.38
杨水森55董事离任6.18
李碧君38董事离任0
许家铭37监事离任24.12
林小利59独立董事离任7.84
黎敬良51监事会主席、监事离任0
林志萍45监事离任0
合计--------419.97--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2024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03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2024年01月18日2024年01月20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2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4月2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6月2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2024年08月02日2024年08月03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8月2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8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何伏信926104
何申健871004
古定文972004
梁瑞峰101004
胡蝶927004
罗琳101001
麦志荣917102
徐勇伟918004
林小利835003
周少杰101001
李苏华880004
李碧君734002
杨水森110001
庄志伟101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 □否

董事姓名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异议的内容
李苏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事实上国资没有按照承诺于2021-2023给予公司赋能60亿的工程业务是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碧君《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公司业绩持续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
李苏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亏损主要原因之一是国资没有按照承诺于2021-2023给予公司赋能60亿的工程业务。收购英聚的失败原因归于广东怡建,收购劲鸿的股权款项因广东怡建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导致公司产生违约责任,上次董事会我已提出要与劲鸿通过签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但广东怡建未予以执行,最后发生诉讼。建议要加强类似劲鸿公司事件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预判。
李碧君《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公司业绩持续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
李苏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1、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拥有足够并且合理的时间对会议需要审议的内容进行审阅和论证及商讨解决方案;2、年报就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国资没有按照承诺于2021-2023给予公司赋能60亿的工程业务是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3、广东怡建违反收购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第九条)随意更换了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我极力反对的情况仍然更换了美芝公司总经理,导致公司管理层不稳定,对公司原有业务的开展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如不更换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目标业绩。
李碧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1、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2、年报就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
李苏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有足够及合理的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苏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有足够及合理的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苏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完成2024年业绩增长的措施应补充广东怡建未按当初的收购约定履行2021-2023给予公司赋能60亿的工程业务承诺情况下在2024年如何确保给公司的60亿业务赋能落实到位,确保让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受影响。
李碧君《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完成2024年业绩增长目标的措施应进一步细化并具备可执行性。
李苏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2023年6月1日,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发文调整内设机构,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法判断调整后的管理层能够对公司进行有效内控管理。
李碧君《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2023年6月1日,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发文调整内设机构,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法判断调整后的管理层能够对公司进行有效内控管理。
李苏华《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有足够及合理的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
议案》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苏华《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2023年度年度审计工作滞后,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导致董事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有足够及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2023年度审计工作滞后,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苏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有足够及合理的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年度董事会部分会议资料(包括年报及审计报告初稿)未提前10天发出,无法保证合理时间进行审阅和论证。
李碧君《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一、报告中指出银行存款的期末账面价值为41,894,277.46元,受限原因是诉讼冻结资金,报告中未进一步解释披露诉讼冻结金额的风险。二、子公司英聚、劲鸿注册资本较大,实缴资本较低,未来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出资压力较大,报告中未提及对母公司会产生的影响及风险。三、半年报中风险提示不充分:(1)未提示诉讼风险。(2)未提示公司治理和声誉风险。公司管理层陆续向前实控人、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起诉讼,在诉讼事宜存在较大的争议的前提下,严重激化股东之间矛盾,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团结和内部治理有效性,应该在风险提示环节充分向投资者说明公司目前面临的公司治理风险以及可能会引起的声誉风险。
李苏华《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之前年报中反映的会计与预估损失:无法确认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核算标准及使用目的存在严重错误。2、年报的审计机构亦缺乏公信力。
李碧君《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于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存疑,对于坏账计提的详细内容没有体现在报告中,公司管理人员亦无向本人解释清楚。其次年报
和审计报告的制作过于随意。
林小利《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李苏华《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联交易主体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共信息显示自身风险133个,关联风险382个,本议案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李碧君《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披露内容显示关联交易主体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履约能力的分析仅限于目前被执行的297万元,但据该公司在公共信息渠道所查询的自身风险有133项,议案中未充分披露该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林小利《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李苏华《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存在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风险,不同意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李碧君《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主体,可能导致股东会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在选择关联交易对象时的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质疑。
林小利《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本议案弃权,其弃权理由为:因在外出差,相关情况不清楚。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不适用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结合自身所处问题的角度、观点和各自经验对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体现了上市公司尊重并听取董事意见,自主决策的原则。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麦志荣、徐勇伟、胡蝶62024年01月18日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04月15日议案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二、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三、《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十四、《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议案十五、《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十六、《公司2024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07月29日议案一、《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08月16日议案一、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二、 《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10月25日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12月24日议案一、《关于三级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战略委员会何伏信、李苏华(离任)、何申健、胡蝶、林小利(离任)、江振雄22024年01月18日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同意不适用委员李苏华先生对议案一投弃权票,未提出弃权理由
2024年04月15日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不适用委员李苏华先生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事实上国资没有按照承诺于2021-2023给予公司赋能60亿的工程业务是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提名委员会徐勇伟、麦志荣、何伏信22024年01月18日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11月09日议案一、《关于选举梁瑞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议案二、《关于选举罗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勇伟、麦志荣、何申健32024年01月18日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03月15日议案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04月15日议案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同意不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37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13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35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34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46
销售人员29
技术人员73
财务人员26
行政人员76
合计35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3
本科121
大专137
大专以下89
合计350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管理模式,遵循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各项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了包括“五险一金”等劳动保障计划,通过岗位价值、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来确保薪酬的可控性和确定合理的员工薪酬,同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员工薪资水平,以实现薪酬战略对公司员工的有效激励,共同致力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结合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和员工职业发展需要,制定了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培训计划,以企业文化培训、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执业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和领导技能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同时制订相关政策激励员工在职学习、组织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习考试和申报技术职称。公司始终将员工专业成长和素质能力培养作为目标,通过分阶段、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手段,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前景,找到自我成长方向和途径,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条款。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主要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以及重点控制活动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了覆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各层级,贯穿决策、执行与监督各环节,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各种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内审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方面的职责权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及其实施情况的有效性及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质询,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内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了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制衡并相互调节。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惠州市金美幕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墙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条款整合不适用暂无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条款整合不适用暂无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缺失;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合并利润总额、合并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美芝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劲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东劲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多层次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独立性,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此外,公司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充分保障公司高效运转和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多元化沟通渠道建立和谐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同时,公司充分尊重并重视投资者的合法权利,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官方邮箱等多种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保障沟通的有效性与常态化,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合理安排股东会召开时间,采用网络投票等形式,为全体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直接、有效的平台。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保障员工各项权益,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建立了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遵循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为全体员工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安保和劳动保护措施,提高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注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持续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消防培训;重视优秀人才资源,为更好地激励和保障突出员工,公司主动为表现优异的人才申请人才配租房,并积极组织专业技术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促进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设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团支部,形成有效的职工权益保障体系。监事会中也设有职工代表监事,确保员工能够有效参与公司事务管理。公司持续以工会为依托,为广大员工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公司倡导“效率工

作,健康生活”的理念,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增加员工归属感,在促进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间感情交流的同时,也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

(三)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以诚相待、以质取胜”经营理念,严把质量关,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优秀的服务。公司以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重视与供应商、客户的互惠共赢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客户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严格遵守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规、关注健康的安全管理方针。公司有效保持GB/T 19001-2016 idt ISO 9001及GB/T 50430-2017质量管理标准、GB/T 45001-2020 idt 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2016 idt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通过行之有效的《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贯彻执行程序文件,始终以工程质量为基础,对项目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经过多年努力,标志性精品工程遍布全国各地。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屡获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工程奖项。公司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完善供应商优选评价制度,以三公原则贯彻落实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情形,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并严格遵守、履行合同约定,保证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在做好生产经营同时,也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友善的公共关系。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下,积极关注并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公司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与相关政府机关工作联系,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李苏华、广东怡建股权协议转让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92之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声明与保证等2020年12月12日自股权过户登记起三年内超期未履行完毕: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原有业务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均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盈利状态,同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苏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24%,低于其在协议中承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5%。因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公司业绩对赌及最低持股承诺的约定,广东怡建已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在上述案件推进过程中,李苏华就同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起诉广东怡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受理此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李苏华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2017年03月07日长期履行正在履行
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评估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2017年03月07日长期履行正在履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2017年03月07日任职期间正在履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七、(七)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7年03月07日任职期间正在履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2017年03月07日任职期间正在履行
李苏华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年04月29日长期履行正在履行
公司董事关于发行情况本发行情况报2020年08月长期履行正在履行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的承诺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1日
股权激励承诺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
其他承诺李苏华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若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后续的经营不能达到预期或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公司可以要求李苏华先生以成本价购买公司所持有的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2019年12月04日2022年12月3日超期未履行完毕:前述为2019年时任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根据万向维景的审计报告,万向维景的经营数据、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未达到承诺目标,经公司、控股股东和李苏华沟通协商后未果,目前公司已就上述承诺事项的追索对李苏华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朱涛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购买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三条、第六条之乙方二的业绩承诺条款及声明与保证2022年01月14日2027年1月31日超期未履行完毕:1、朱涛承诺2022年-2024年英聚建筑各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万元、1,800万元及2,500万元;2、朱涛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以4,980.30万元回购目标公司名下的位于武汉东湖的别墅,该别墅位于武汉市华侨城原岸S17栋的联排别墅,建成于
2015年,建筑面积562.44㎡,剪力墙结构,不动产权编号为鄂(2020)0000412号。因朱涛承诺的英聚建筑利润目标未能实现及违反了回购别墅的承诺,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双方处于执行和解阶段。
广东路裕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购买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三条、第七条之乙方的业绩承诺条款及声明与保证2022年10月18日2027年1月31日部分承诺已履行完毕。 路裕投资承诺2022年-2025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万元、700万元、1,100万元及1,400万元。路裕投资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报告期内已支付业绩补偿款。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详见上述承诺人对应的承诺履行情况,相关诉讼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湘飞、吴雪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王湘飞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年、吴雪龙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苏华股权转让纠纷案:因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公司业绩对赌及最低持股承诺的约定,广东怡建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37,303.49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怡建关于诉李苏华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告知函,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605民初10234号】,佛山南海区法院对原告广东怡建与被告李苏华关于美芝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一)李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业绩补偿款共计348,378,865.46元,并以该款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即2024年4月11不适用不适用2024年10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李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反最低持股比例承诺违约金22,492,483.46元予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驳回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报告日,案件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公司与朱涛股权转让纠纷案:2022年1月14日,公司与朱涛、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协议》,因朱涛承诺的英聚建筑2022年的利润目标未能实现且违反了回购别墅的承5,283.57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佛山南海区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605民初10902号】,佛山南海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一)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业一审判决自《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将依照一审判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方处于执行和解阶段。2024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诺,在公司发布《告知函》后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绩补偿款3,032,749.82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款项49,803,000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人朱涛不服判决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上诉人未按通知要求预交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求助申请,应视为对自己上诉权利的放弃。公
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6民终16589号】,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朱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与李苏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因万向维景2020年至2023年累计处于亏损状态,经营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且三年内分包给公司的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公司有权要求李苏华以成本价即6,000万元购买公司所持万向维景30%的股权,由于李苏华至今仍未履行回购义务,公司于2024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128.52024年5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案号(2024)粤0305民诉前调16539号]。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处于一审审理阶段。不适用不适用2024年05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李苏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10,097.492024年7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不适用不适用2024年07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诉
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纠纷案:2020年12月12日李苏华、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孙程为其原股东)与广东怡建签署了有关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现李苏华、孙程就《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起诉广东怡建,请求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解除部分约定并要求广东怡建支付违约金及相关损失。公司未被列为被告或第三人,但本案涉及公司权益。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广东怡建关于李苏华、孙程诉本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有关情况的告知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于2024年7月16日出具了《应诉通知书》,截至本报告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与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工程完工后,龙升实业迟迟不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5.54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8民终2050号判决。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院邮寄的(2020)赣民申1346号再审申请书,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再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案已完结。公司已于报告期前对该事项涉及的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本案经过六次审理,法院已判令被告支付美芝公司431,405.40元及利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相关执行程序已依法终结。2017年03月0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作为原告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决诉讼55,895.58部分诉讼(仲裁)还在审理阶段、部分诉讼(仲裁)等待开庭中。不适用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作为被告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决诉讼(不包括公司作为第三人案件)14,910.39是(个别诉讼形成预计负债)部分诉讼(仲裁)还在审理阶段、部分诉讼(仲裁)等待开庭中。不适用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佛山市南海威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海威通为南海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不适用4,473.66.63%30,000银行转账不适用2024年03月22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一年的董事周少杰先生在南海城建集团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曾任董事晏明先生在南海威通现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现任监事黎敬良先生在南海威通曾担任董事确定023)
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任期届满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周少杰先生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适用4,993.457.40%20,000银行转账不适用2024年10月31日《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在广东构建担任董事职务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海水投为南海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在南海城建集团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届满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周少杰先生在南海城建集团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服务等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不适用3,347.624.96%3,347.62银行转账不适用2024年12月28日《关于三级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合计----12,814.67--53,347.62----------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公司按类别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额预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和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实际执行情况列示于上表中。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往来06,702.396,306.50.00%0395.89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029.4700.00%029.47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债权往来未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的出资份额借款28,124.519,736.17434.635.60%2,157.1747,426.05
广东万向联营公司借款利息26.9526.95
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朱涛控股子公司英聚建筑持股49%的少数股东借款3,554.723,408.251,763.56.25%250.965,199.47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向关联方南海城建投及万向维景借款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其他公司股东亲属的备用金及押金金额相对较小,上述关联债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增加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2.5%,即总借款额度由不超过3亿元增加至3.5亿元,整体借款期限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之日起一年(已发生的尚未清偿的借款的借款期限按照其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量在借款额度内支取,循环使用,利息支付根据借款实际使用天数和借款年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增加3亿元的借款额度,即总借款额度由不超过3.5亿元增加至6.5亿元,整体借款期限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2.5%,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量在借款额度内支取,循环使用,利息支付根据借款实际使用天数和借款年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年01月03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年06月21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伏信、李苏华、古定文、何申健、胡蝶、李碧君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麦志荣、徐勇伟、林小利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黎敬良、林志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许家铭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4、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

1、公司于2024年7月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因个人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裁定,导致其持有的3,108,547股公司股份将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王灯城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李苏华持有的(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证券代码:002856)3,108,547股股票”。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被司法拍卖3,108,54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公司于2024年7月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因个人合同纠纷被裁定执行,导致其持有的2,744,348股公司股份将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目前该拍卖事项因案外人异议而暂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暂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2024年8月9日,副总经理邹杰聪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李苏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李碧君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梁瑞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罗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免去了李苏华、李碧君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选举梁瑞峰、罗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公司行业资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取得延期,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取得延期,有效期至2029年3月28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升级为二级资质,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825,95013.91%000-3,614,797-3,614,79715,211,15311.24%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18,825,95013.91%000-3,614,797-3,614,79715,211,15311.2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8,825,95013.91%000-3,614,797-3,614,79715,211,15311.24%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6,486,85886.09%0003,614,7973,614,797120,101,65588.76%
1、人民币普通股116,486,85886.09%0003,614,7973,614,797120,101,65588.7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35,312,808100.00%00000135,312,808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锁定及解除锁定(上述表格将高管锁定股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报告期内无限售条件股相应增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10月2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被司法拍卖3,108,547股公司股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李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1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5,211,15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4%。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李苏华18,319,70003,108,54715,211,153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按照高管锁定规则予以解锁。
杨水森506,2500506,2500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按照高管锁定规则予以解锁。
合计18,825,95003,614,79715,211,153----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87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84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有法人29.99%40,580,3000040,580,300不适用0
李苏华境内自然人11.24%15,211,153-3,108,54715,211,1530冻结15,211,153
何玉婵境内自然人1.09%1,473,3001,473,30001,473,300不适用0
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9%1,340,1931,340,00001,340,193不适用0
黎智诚境内自然人0.91%1,233,7001,233,70001,233,700不适用0
李深华境内自然人0.75%1,020,0001,016,20001,020,000不适用0
梁丽红境内自然人0.69%932,600932,6000932,600不适用0
董蔡敏境内自然0.69%927,200927,2000927,200不适用0
詹永村境内自然人0.64%861,000861,0000861,000不适用0
何建锋境内自然人0.51%692,340692,3400692,340不适用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2020年12月12日,李苏华、上海天识与广东怡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苏华与广东怡建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李苏华、上海天识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18.4757元/股交易价格协议转让给广东怡建,转让价款合计为749,749,448.71元。自上述股份过户至广东怡建名下之日起,李苏华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公司27,062,56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后李苏华仍持有公司22,357,138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苏华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1.24%,其持有的15,211,153股公司股份均为有表决权的股份。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580,300人民币普通股40,580,300
何玉婵1,473,300人民币普通股1,473,300
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340,193人民币普通股1,340,193
黎智诚1,233,700人民币普通股1,233,700
李深华1,020,000人民币普通股1,020,000
梁丽红932,600人民币普通股932,600
董蔡敏927,200人民币普通股927,200
詹永村861,000人民币普通股861,000
何建锋692,340人民币普通股692,340
梁凤仪628,600人民币普通股628,6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股东何玉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63,3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73,300股; 股东梁丽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2,6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32,6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少杰2020年09月21日91440605MA55B4NH7B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李永添2003年09月19日11440605551705138F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瀚蓝环境(600323)、东软载波(300183)、天银机电(300342)、南风股份(300004)、兴业控股(00132.HK)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苏华先生与股东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40,580,3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后,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本次收购完成后,广东怡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截至本报告期期末,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5年04月25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690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湘飞、吴雪龙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690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芝股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芝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装饰装修工程收入、成本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5.35的披露,2024年度美芝股份工程收入为 696,323,210.01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8.93%,2024年度美芝股份工程成本为 778,727,603.61元,占营业成本总额的98.39%,工程收入、成本金额占营业收入、成本总额比例均重大。美芝股份提供的工程施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采用投入法,以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工程服务的履约进度。管理层在工程开始时预估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及预计总成本,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对合同交付范围、尚未完工成本等因素持续评估和修订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变更等事项带来的财务影响。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履约进度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并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有重大影响。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工程收入、成本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工程收入、成本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工程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关键合同条款和管理层编制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以及预算变更、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等的支持性文件,并对合同情况执行函证程序,评估管理层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估计的适当性;

(3)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本年已经发生的成本,核对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并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对主要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进行实地走访,确定工程项目的真实性,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访谈了解工程的完工程度,并与账面所确认完工进度对比,评估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5)根据已发生合同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及收入,测试其准确性,并对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工程收入、成本确认的判断及估计。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5.2、附注5.6的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美芝股份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 1,206,912,268.02 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的62.75%。其中:

应收账款余额为 1,226,192,367.37 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457,326,024.71元;合同资产余额为 506,306,385.83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68,260,460.47元。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进行测试时需要综合考虑交易对方的信用情况和历史还款记录以及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等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测试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对美芝股份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分析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了解管理层纳入单项计提的标准、对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对客户偿债能力的分析,检查项目期后收款情况并且取得管理层关于单项计提的情况说明,评价纳入单项计提的债权范围的恰当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抽样复核付款条款等关键信息,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账龄分析,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3)抽查并复核美芝股份与业主单位的产值单和结算单,结合累计回款情况,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对应收账款执行独立的函证程序,并结合期后回款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的判断及估计。

四、其他信息

美芝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美芝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芝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美芝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芝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美芝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美芝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690号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湘飞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雪龙
中国·北京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0,051,486.2285,925,916.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768,866,342.66951,101,418.0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0,669,405.0810,963,349.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675,890.6516,236,328.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4,619,844.1625,350,524.60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438,045,925.36421,738,802.5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5,285.17
其他流动资产68,823,008.5768,388,010.19
流动资产合计1,411,751,902.701,579,819,635.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604,795.271,666,636.97
长期股权投资49,618,070.0355,482,55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49,192,226.80179,986,000.00
固定资产26,558,112.0139,271,571.4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713,874.9230,680,257.88
无形资产32,819,305.7337,699,215.41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30,685,226.2039,834,685.11
长期待摊费用5,983,092.538,219,48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304,680.60196,080,472.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511,479,384.09588,920,873.73
资产总计1,923,231,286.792,168,740,508.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047,508.33183,975,194.1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2,229,681.4022,461,768.31
应付账款914,770,624.16946,662,248.8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4,637,124.6919,372,110.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0,574,426.1428,297,140.65
应交税费15,335,898.5317,396,870.65
其他应付款598,413,618.39349,470,506.7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4,598,543.8134,580,503.88
其他流动负债100,996,382.93115,683,795.79
流动负债合计1,788,603,808.381,717,900,139.8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77,155.4445,194,207.7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6,611,963.1225,682,532.6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967,347.594,022,706.1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73,533.89296,413.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4,130,000.0475,195,860.08
负债合计1,812,733,808.421,793,095,999.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5,312,808.00135,312,80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48,494,386.62448,494,386.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14,085,323.156,239,201.04
盈余公积29,385,820.1529,385,820.1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20,983,872.68-263,932,92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6,294,465.24355,499,288.41
少数股东权益4,203,013.1320,145,220.5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0,497,478.37375,644,509.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23,231,286.792,168,740,508.93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544,914.8063,502,362.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13,010,357.24823,101,329.2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646,298.0011,564,857.99
其他应收款11,402,778.7513,560,960.5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3,903,379.4425,222,280.9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336,423,351.88276,283,981.2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3,873,166.4363,451,692.23
流动资产合计1,115,804,246.541,276,687,464.8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604,795.271,519,105.76
长期股权投资161,786,370.03167,650,85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05,417,176.00134,990,800.00
固定资产25,643,322.3535,901,594.5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9,711,859.6026,043,816.20
无形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618,814.147,753,28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171,936,553.17173,067,48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91,718,890.56546,926,929.71
资产总计1,607,523,137.101,823,614,394.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13,958.33173,459,752.4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2,229,681.4022,461,768.31
应付账款707,314,397.51704,101,541.3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78,269.6017,832,659.94
应付职工薪酬19,403,494.0820,126,491.49
应交税费14,135,196.3814,518,437.56
其他应付款553,213,418.38336,980,874.3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12,058.7631,582,369.96
其他流动负债79,611,107.7490,405,404.63
流动负债合计1,407,511,582.181,411,469,3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6,385,479.0622,044,027.1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967,347.594,022,706.1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3,352,826.6526,066,733.22
负债合计1,430,864,408.831,437,536,033.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5,312,808.00135,312,80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48,494,386.62448,494,386.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9,315,293.875,243,070.42
盈余公积29,385,820.1529,385,820.15
未分配利润-445,849,580.37-232,357,723.81
所有者权益合计176,658,728.27386,078,361.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07,523,137.101,823,614,394.6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03,829,472.42878,021,630.85
其中:营业收入703,829,472.42878,021,630.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95,020,258.701,042,802,791.99
其中:营业成本791,472,438.20921,800,975.2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086,495.322,107,048.47
销售费用9,141,236.9712,507,730.91
管理费用59,295,017.0975,990,974.0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3,025,071.1230,396,063.32
其中:利息费用35,607,221.4229,264,848.20
利息收入3,418,115.211,567,043.16
加:其他收益566,346.10109,698.3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09,743.2225,059,197.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864,480.82-1,073,472.8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528,412.14-33,386,194.4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858,889.92-30,355,679.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81,461.57-18,645.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7,702,947.03-203,372,784.04
加:营业外收入9,197,588.710.05
减:营业外支出1,703,759.88-1,364,254.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0,209,118.20-202,008,529.36
减:所得税费用1,604,034.54-13,892,302.4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1,813,152.74-188,116,226.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281,813,152.74-188,116,226.89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050,945.28-173,514,504.18
2.少数股东损益-24,762,207.46-14,601,722.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1,813,152.74-188,116,22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7,050,945.28-173,514,504.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762,207.46-14,601,722.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90-1.28
(二)稀释每股收益-1.90-1.2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523,065,168.76574,374,335.28
减:营业成本584,178,348.47609,414,695.78
税金及附加1,838,179.021,762,332.54
销售费用8,538,992.6311,926,201.86
管理费用40,510,361.1850,313,387.7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5,041,153.2524,910,042.82
其中:利息费用28,063,456.6025,240,294.39
利息收入3,381,554.881,500,468.10
加:其他收益521,255.7258,009.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09,743.2225,059,197.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864,480.82-1,073,472.8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499,192.22-30,927,420.2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7,554,462.02-19,167,812.3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94.3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0,184,007.53-148,931,344.87
加:营业外收入9,187,588.57
减:营业外支出1,654,612.83-1,642,615.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2,651,031.79-147,288,729.29
减:所得税费用840,824.77-5,829,648.7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491,856.56-141,459,080.5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491,856.56-141,459,080.5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13,491,856.56-141,459,080.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71,737,120.411,011,555,394.2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273,673.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410,135.3640,032,807.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5,420,929.711,051,588,201.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00,948,672.01962,944,706.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6,048,135.9887,343,327.9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301,487.8918,378,301.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605,991.0857,198,134.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3,904,286.961,125,864,47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83,357.25-74,276,268.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5,285.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39,924.017,59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7,846.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209.183,515,436.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1,942,673.107,117,496.6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42,673.107,117,496.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7,463.92-3,602,060.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820,000.001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820,000.0018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3,500,000.00243,260,620.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379,500.0078,876,727.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699,500.00322,317,348.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8,222,335.50152,952,051.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991,427.6512,837,943.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305,933.3828,525,255.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519,696.53194,315,2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9,803.47128,002,097.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391,017.7050,123,768.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459,080.2323,335,311.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068,062.5373,459,080.2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2,724,660.04707,296,146.62
收到的税费返还1,273,673.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996,501.2225,748,143.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3,994,835.20733,044,289.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57,478,139.56706,969,727.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5,512,254.1553,443,788.01
支付的各项税费14,881,434.0313,973,325.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334,514.7527,443,465.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6,206,342.49801,830,30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1,507.29-68,786,017.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4,934.017,59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934.017,59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35,616.416,296,724.07
投资支付的现金1,199,806.761,02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35,423.177,316,72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0,489.16-7,309,134.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213,760,620.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800,000.0048,348,727.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800,000.00262,109,348.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8,758,525.90120,512,051.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613,500.669,373,001.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59,379.9523,349,200.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5,831,406.51153,234,254.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31,406.51108,875,094.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493,402.9632,779,942.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678,868.4718,898,925.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185,465.5151,678,868.4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6,239,201.0429,385,820.15-263,932,927.40355,499,288.4120,145,220.59375,644,509.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6,239,201.0429,385,820.15-263,932,927.40355,499,288.4120,145,220.59375,644,509.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846,122.11-257,050,945.28-249,204,823.17-15,942,207.46-265,147,030.63
(一)综合收益总额-257,050,945.28-257,050,945.28-24,762,207.46-281,813,152.7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820,000.008,82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8,820,000.008,82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7,846,122.117,846,122.117,846,122.11
1.本期提取21,545,136.8721,545,136.8721,545,136.87
2.本期使用13,699,014.7613,699,014.7613,699,014.7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14,085,323.1529,385,820.15-520,983,872.68106,294,465.244,203,013.13110,497,478.3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12,035,624.8729,385,820.15-90,418,423.22534,810,216.4228,828,045.30563,638,261.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135,312,808.448,494,386.12,035,624.829,385,820.1-90,418,4534,810,216.28,828,045.3563,638,261.
余额00627523.22420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96,423.83-173,514,504.18-179,310,928.01-8,682,824.71-187,993,752.72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514,504.18-173,514,504.18-14,601,722.71-188,116,226.8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918,898.005,918,898.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918,898.005,918,898.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
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5,796,423.83-5,796,423.83-5,796,423.83
1.本期提取21,873,727.2821,873,727.2821,873,727.28
2.本期使用27,670,151.1127,670,151.1127,670,151.1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6,239,201.0429,385,820.15-263,932,927.40355,499,288.4120,145,220.59375,644,509.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5,243,070.4229,385,820.15-232,357,723.81386,078,361.3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5,243,070.4229,385,820.15-232,357,723.81386,078,361.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72,223.45-213,491,856.56-209,419,633.11
(一)综合收益总额-213,491,856.56-213,491,856.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
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4,072,223.454,072,223.45
1.本期提取16,194,675.6816,194,675.68
2.本期使用12,122,452.2312,122,452.2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9,315,293.8729,385,820.15-445,849,580.37176,658,728.2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5,685,256.1729,385,820.15-90,898,643.29527,979,627.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5,685,256.1729,385,820.15-90,898,643.29527,979,627.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42,185.75-141,459,080.52-141,901,266.2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41,459,080.52-141,459,080.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442,185.75-442,185.75
1.本期提取15,319,207.3015,319,207.30
2.本15,7615,76
期使用1,393.051,393.0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312,808.00448,494,386.625,243,070.4229,385,820.15-232,357,723.81386,078,361.38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2017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股,2017年3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为101,340,000股。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01,000.00元,共计转增20,26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1,340,000股增加至121,608,000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每股价格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其中计入股本13,704,808元,计入资本公积160,549,115.46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121,608,000股增加至135,312,808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8451A;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505。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上述范围需凭资

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1)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及商业环境下,2025年度将围绕装饰装修设计、建筑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等业务领域充分赋能本公司,赋予本公司更宽更广的业务渠道,以不断推动本公司纾解资金困难,进一步推动本公司高质量发展。

(2)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通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激励措施等多种方式积极催收历史应收账款。

(3)积极拓展优质业务,确保项目能够盈利和及时回款,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

(4)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积极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通过以上措施,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金额≧1000万元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金额≧1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且重要的预付款项金额≧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金额≧1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其他应付款金额≧10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0%以上,或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20%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0万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0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0 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0)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1.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1.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11.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3应收账款、五.16合同资产、五.19长期应收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5其他应收款、五.19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1.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1.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2.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2.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3.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已到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组合3:未到期应收款

13.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15.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履约及其他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5.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6、合同资产

16.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6.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存货

17.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17.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7.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17.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

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长期租赁保证金、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

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9.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长期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长期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3.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0.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0.2.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0.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3.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21.1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2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27. 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2、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405.003.17-2.38
生产施工设备年限平均法8-145.0011.88-6.79
交通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85.0019.00-11.88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上: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 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6、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类别摊销年限(年)
计算机软件2-5年
特许资质10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室装修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3、股份支付

33.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34.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4.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 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3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7.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37.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7.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7.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3.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本公司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非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在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满足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条件(即,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在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40、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作为债权人将初始受让的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初始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及/或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作为该受让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时,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作为权益性投资的初始计量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作为债务人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并按照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

41、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1)公司自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开始适用的时点影响金额

本公司本期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设计业务收入、建筑装饰收入、幕墙加工劳务、建筑材料销售收入6%、3%、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25%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25%
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
广东劲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
广东劲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

2、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927.66
银行存款90,036,435.2785,905,963.78
其他货币资金15,050.9515,024.68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0.00
合计90,051,486.2285,925,916.12

其他说明:

注:期末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的金额为45,983,423.69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结存的利息15,050.95元。

2、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822,848,113.96891,341,438.36
1至2年51,583,949.60123,552,257.19
2至3年60,435,640.5551,924,191.75
3年以上291,324,663.26319,051,599.77
3至4年50,261,269.6379,578,468.09
4至5年67,055,369.3260,420,441.87
5年以上174,008,024.31179,052,689.81
合计1,226,192,367.371,385,869,487.0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44,221,860.8128.07%247,358,585.4171.86%96,863,275.40217,980,849.8515.73%167,957,188.7677.05%50,023,661.09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81,970,506.5671.93%209,967,439.3023.81%672,003,067.261,167,888,637.2284.27%266,810,880.2422.85%901,077,756.98
其中: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款项
组合2-已到期应收款303,642,678.1024.76%176,034,029.2657.97%127,608,648.84526,624,641.0938.00%234,747,680.4344.58%291,876,960.66
组合3-未到期应收款578,327,828.4647.16%33,933,410.045.87%544,394,418.42641,263,996.1346.27%32,063,199.815.00%609,200,796.32
合计1,226,192,367.37100.00%457,326,024.7137.30%768,866,342.661,385,869,487.07100.00%434,768,069.0031.37%951,101,418.0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7358585.41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26,073,072.7126,073,072.7125,741,072.7125,741,072.71100.00%企业破产清算,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
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1,845,833.361,845,833.36800,000.00800,000.00100.00%涉诉后和解,本期转回部分工程款
深圳市嘉迪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547,123.2419,547,123.2419,547,123.2419,547,123.24100.00%客户及其实控人已被法院执行限消令,部分资产被法院拍卖,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4,731,499.804,731,499.804,975,699.804,975,699.80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31,764.188,431,764.188,431,764.188,431,764.18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2,009,653.582,009,653.58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858,934.593,858,934.59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3,661,694.6810,929,355.7413,661,694.6813,661,694.68100.00%企业破产重整,部分债权未被确认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680,508.858,117,019.3412,564,646.909,480,052.6975.45%企业破产重整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13,635,133.945,997,885.91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330,020.896,664,016.71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2,025,355.982,025,355.982,025,355.982,025,355.98100.00% 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
无法收回
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858,501.422,858,501.422,858,501.422,858,501.42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2,559,548.002,559,548.002,559,548.002,559,548.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4,124,537.164,124,537.164,124,537.164,124,537.16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3,020,207.003,020,207.003,020,207.003,020,207.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94,443.112,094,443.112,094,443.112,094,443.11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945,596.778,756,477.4210,945,596.778,756,477.428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湖南金色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03,533.206,203,533.206,203,533.206,203,533.2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2,573,731.232,573,731.232,573,731.232,573,731.23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34,000.002,034,000.002,034,000.002,034,000.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浙江台州登云国际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26,124,796.035,224,959.2122,717,056.006,815,116.80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86,955.134,074,782.0516,413,812.956,565,525.1840.00%停工多时已复工,存在款项回收风险
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871,154.2617,871,154.26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72,866.6510,072,866.65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5,887,435.2211,915,576.4275.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10,096,302.168,077,041.7380.00%收到终审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业主可执行标的不足,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21,900,377.046,570,113.12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扬州中集宏宇置业有限公司17,235,945.7513,788,756.608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10,534,248.553,160,274.5730.00%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
责任公司风险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97,121.106,329,136.33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其他30,424,405.0024,200,953.8256,234,085.7537,305,281.9366.34%涉诉、长期未回款,可能无法收回
合计217,980,849.85167,957,188.76344,221,860.81247,358,584.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6,034,029.26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75,901,811.9410,466,732.3813.79%
1--2年45,932,850.3915,754,967.6834.30%
2--3年28,832,809.9615,154,524.9252.56%
3--4年44,327,322.1929,344,687.2966.20%
4--5年25,697,541.3322,570,150.5587.83%
5年以上82,950,342.3082,742,966.4499.75%
合计303,642,678.11176,034,029.2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末,按组合2已到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933,410.02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未到期应收款578,327,828.4633,933,410.025.87%
合计578,327,828.4633,933,410.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末,按组合3未到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4,768,069.0049,225,088.1326,412,394.82254,737.60457,326,024.71
合计434,768,069.0049,225,088.1326,412,394.82254,737.60457,326,024.7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注:其他系债务重组减少的坏账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66,234,977.2714,019,290.4280,254,267.694.63%7,636,840.26
第二名63,619,145.920.0063,619,145.923.67%3,747,167.69
第三名44,869,744.4522,546,920.8167,416,665.263.89%8,895,356.19
第四名38,217,277.773,895,260.9542,112,538.722.43%18,204,469.82
第五名32,549,888.8311,849,585.8244,399,474.652.56%3,867,582.98
合计245,491,034.2452,311,058.00297,802,092.2417.18%42,351,416.94

3、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业主尚未结算的装饰装修工程款项467,258,918.1165,960,564.63401,298,353.48434,153,187.0149,764,949.34384,388,237.67
质保金39,047,467.722,299,895.8436,747,571.8839,316,384.091,965,819.2037,350,564.89
合计506,306,385.8368,260,460.47438,045,925.36473,469,571.1051,730,768.54421,738,802.56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4,189,058.5816.63%43,915,071.2152.16%40,273,987.3758,789,830.5912.42%30,996,781.5352.72%27,793,049.06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2,117,327.2583.37%24,345,389.265.77%397,771,937.99414,679,740.5187.58%20,733,987.015.00%393,945,753.50
其中:
其中:组合1-业主尚未结算的装饰装修工程款项383,069,859.5375.66%22,045,493.425.75%361,024,366.11375,363,356.4279.28%18,768,167.815.00%356,595,188.61
组合2-质保金39,047,467.727.71%2,299,895.845.89%36,747,571.8839,316,384.098.30%1,965,819.205.00%37,350,564.89
合计506,306,385.83100.00%68,260,460.4713.48%438,045,925.36473,469,571.10100.00%51,730,768.5410.93%421,738,802.5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3915071.21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广东段)和平东站等站房及相关工程16,082,214.174,824,664.2530.00%涉诉
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室内精装修及整改工程13,640,899.9512,276,809.9613,632,883.5613,632,883.56100.00%涉诉
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产业研发中心(EPC)幕墙工程-Ⅰ标段9,301,775.182,790,532.5530.00%涉诉
新建赣深铁路广东段站房工程(GSSG-15标段)东源7,202,475.372,160,742.6130.00%涉诉
站、和平东站、龙川西站站房通风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酒店)综合楼、客房楼室内装饰工程16,832,401.103,366,480.220.000.000.00%涉诉
北京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一期)改造项目340地块幕墙工程21,285,004.968,514,001.983,895,260.951,558,104.3840.00%停工
天湖国际城项目A1#楼、A2#楼幕墙施工工程2,588,787.752,588,787.752,588,787.752,588,787.75100.00%破产清算
其他4,442,736.834,250,701.6231,485,661.6016,359,356.1151.96%长期未结算
合计58,789,830.5930,996,781.5384,189,058.5843,915,071.2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045,493.42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业主尚未结算的装饰装修工程款项383,069,859.5322,045,493.425.75%
合计383,069,859.5322,045,493.4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99,895.84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质保金39,047,467.722,299,895.845.89%
合计39,047,467.722,299,895.8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收回或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业主尚未结算的装饰装修工程款项16,195,615.29
质保金334,076.64
合计16,529,691.9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0,675,890.6516,236,328.74
合计10,675,890.6516,236,328.74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2,340,466.011,865,038.03
保证金53,492,182.9258,174,333.50
往来款及其他7,391,509.386,029,506.04
合计63,224,158.3166,068,877.57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569,529.505,162,755.07
1至2年1,175,238.901,455,818.84
2至3年1,246,633.84574,734.66
3年以上55,232,756.0758,875,569.00
3至4年191,371.6849,997,769.36
4至5年47,135,011.19956,441.20
5年以上7,906,373.207,921,358.44
合计63,224,158.3166,068,877.57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890,550.0078.91%49,890,550.00100.00%0.0049,890,550.0075.51%46,890,550.0093.99%3,0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333,608.3121.09%2,657,717.6619.93%10,675,890.6516,178,327.5724.49%2,941,998.8318.18%13,236,328.74
其中:
其中: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组合2-押金及保证金5,862,361.799.27%586,236.1810.00%5,276,125.6110,932,127.5016.55%1,093,212.7510.00%9,838,914.75
组合3-其他7,471,246.5211.82%2,071,481.4827.73%5,399,765.045,246,200.077.94%1,848,786.0835.24%3,397,413.99
合计63,224,158.31100.00%52,548,267.6683.11%10,675,890.6566,068,877.57100.00%49,832,548.8375.43%16,236,328.7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890,550.00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一30,000,000.0027,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10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客户二8,500,000.008,500,000.008,500,000.008,500,000.0010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客户三7,000,000.007,000,000.007,000,000.007,000,000.0010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客户四3,104,000.003,104,000.003,104,000.003,104,000.00100.00%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其他合计1,286,550.001,286,550.001,286,550.001,286,550.00100.00%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合计49,890,550.0046,890,550.0049,890,550.0049,890,55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6,236.18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押金及保证金5,862,361.79586,236.1810.00%
合计5,862,361.79586,236.1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71,481.48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7,471,246.522,071,481.4827.73%
合计7,471,246.522,071,481.4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2,941,998.8346,890,550.0049,832,548.83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84,281.173,000,000.002,715,718.83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657,717.6649,890,550.0052,548,267.66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32,548.832,715,718.8352,548,267.66
合计49,832,548.832,715,718.8352,548,267.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保证金30,000,000.004至5年47.45%30,000,000.00
第二名保证金8,500,000.004至5年13.44%8,500,000.00
第三名保证金7,000,000.004至5年11.07%7,000,000.00
第四名其他往来3,104,000.005年以上4.91%3,104,000.00
第五名诉讼保全费1,107,490.621年以内及1-2年1.75%114,844.91
合计49,711,490.6278.62%48,718,844.91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211,604.9748.85%10,444,535.2895.27%
1至2年4,999,870.8446.86%133,063.991.21%
2至3年134,884.241.26%224,209.332.05%
3年以上323,045.033.03%161,541.151.47%
合计10,669,405.0810,963,349.75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第一名2,668,469.7625.01
第二名2,458,001.9623.04
第三名747,480.817.01
第四名669,057.246.27
第五名453,963.164.25
合计6,996,972.9365.58

其他说明: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 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本26,767,457.485,647,539.9021,119,917.5816,313,743.641,240,081.8115,073,661.83
原材料3,315,062.633,315,062.6310,091,998.8210,091,998.82
周转材料184,863.95184,863.95184,863.95184,863.95
合计30,267,384.065,647,539.9024,619,844.1626,590,606.411,240,081.8125,350,524.60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投资期初余额本期转入开发产品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本期(开发成本)增加期末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资金来源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

金额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合计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合同履约成本1,240,081.814,407,458.095,647,539.90
合计1,240,081.814,407,458.095,647,539.90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4) 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本期存货期末余额不存在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情况

(5) 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受限原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115,285.17
合计115,285.17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54,735,088.0364,900,891.82
预交增值税7,596.33
增值税留抵税额2,347,184.35
预交企业所得税11,044,073.412,497,074.1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45,809.69744,350.23
待摊费用343,256.76245,693.99
合计68,823,008.5768,388,010.19

其他说明:

9、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1,604,795.271,604,795.271,781,922.141,781,922.145.50%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296,979.28296,979.28409,852.41409,852.415.5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115,285.17-115,285.17
合计1,604,795.271,604,795.271,666,636.971,666,636.97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小计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合计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1、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8,572,011.40198,572,011.40
2.本期增加金额989,008.41989,008.41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债务重组取得989,008.41989,008.4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99,561,019.81199,561,019.81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043,589.268,043,589.26
2.本期增加金额5,620,605.785,620,605.78
(1)计提或摊销5,620,605.785,620,605.7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3,664,195.0413,664,195.0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542,422.1410,542,422.14
2.本期增加金额26,162,175.8326,162,175.83
(1)计提26,162,175.8326,162,175.8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36,704,597.9736,704,597.9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9,192,226.80149,192,226.80
2.期初账面价值179,986,000.00179,986,000.00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华侨城原岸S17栋房产43,775,050.8043,870,300.000.00市场法可比交易价格交易案例
建信天宸花园及恒明智汇中心房产131,579,351.83105,417,176.0026,162,175.83市场法可比交易价格交易案例
合计175,354,402.63149,287,476.0026,162,175.83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 0014号,本公司子公司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产华侨城原岸S17栋房产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 ,本期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0016号,本公司持有投资性房产建信天宸花园及恒明智汇中心房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26,162,175.83元。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转换前核算科目金额转换理由审批程序对损益的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建信天宸花园2套房产及恒明智汇中心30套房产83,629,063.11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6,558,112.0139,271,571.49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6,558,112.0139,271,571.49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生产施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256,853.314,615,318.9911,392,358.2210,561,713.4767,826,243.99
2.本期增加金额270,575.22143,158.98413,734.20
(1)购置270,575.22143,158.98413,734.2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232,944.822,363,167.90550,490.387,146,603.10
(1)处置或报废4,232,944.822,363,167.90550,490.387,146,603.10
4.期末余额41,256,853.31382,374.179,299,765.5410,154,382.0761,093,375.0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238,817.572,397,601.969,628,437.389,214,820.5626,479,677.47
2.本期增加金额1,223,473.64282,121.31499,249.90378,652.932,383,497.78
(1)计提1,223,473.64282,121.31499,249.90378,652.932,383,497.78
3.本期减少金额2,434,352.311,990,263.97588,396.085,013,012.36
(1)处置或报废2,434,352.311,990,263.97588,396.085,013,012.36
4.期末余额6,462,291.21245,370.968,137,423.319,005,077.4123,850,162.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074,995.032,074,995.03
2.本期增加金额8,610,105.168,610,105.16
(1)计提8,610,105.168,610,105.1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0,685,100.1910,685,100.1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109,461.91137,003.211,162,342.231,149,304.6626,558,112.01
2.期初账面价值33,943,040.712,217,717.031,763,920.841,346,892.9139,271,571.4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昆明螺蛳湾中心房产15,611,792.00过户手续办理中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昆明螺蛳湾中心房产22,955,706.2815,611,792.007,343,914.28资产评估可比交易价格交易案例
青岛市西王大厦14层6,206,866.884,940,676.001,266,190.88资产评估可比交易价格交易案例
合计29,162,573.1620,552,468.008,610,105.16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695,670.2843,695,670.28
2.本期增加金额2,240,721.942,240,721.94
(1)租赁2,240,721.942,240,721.94
3.本期减少金额8,820,911.178,820,911.17
(1)处置8,820,911.178,820,911.17
4.期末余额37,115,481.0537,115,481.0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015,412.4013,015,412.40
2.本期增加金额8,356,555.488,356,555.48
(1)计提8,356,555.488,356,555.48
3.本期减少金额4,970,361.754,970,361.75
(1)处置4,970,361.754,970,361.75
4.期末余额16,401,606.1316,401,606.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713,874.9220,713,874.92
2.期初账面价值30,680,257.8830,680,257.88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资质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748.007,984,955.8748,696,530.6756,709,234.54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272,212.39272,212.39
少金额
(1)处置272,212.39272,212.39
4.期末余额27,748.007,712,743.4848,696,530.6756,437,022.1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284.007,978,371.1111,027,364.0219,010,019.13
2.本期增加金额3,672.006,584.764,869,652.924,879,909.68
(1)计提3,672.006,584.764,869,652.924,879,909.68
3.本期减少金额272,212.39272,212.39
(1)处置272,212.39272,212.39
4.期末余额7,956.007,712,743.4815,897,016.9423,617,716.4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9,792.0032,799,513.7332,819,305.73
2.期初账面价值23,464.006,584.7637,669,166.6537,699,215.4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024,558.0523,024,558.05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27,734,193.1227,734,193.12
合计50,758,751.1750,758,751.17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63,704.029,149,458.9119,213,162.93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860,362.040.00860,362.04
合计10,924,066.069,149,458.9120,073,524.97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所及涉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依据: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所及涉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依据: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变化前的构成变化后的构成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预测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4,446,015.5136,505,900.0017,940,115.515年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收入增长率、折现率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所处地域和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58,621,951.4767,632,400.005年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收入增长率、折现率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所处地域和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合计113,067,966.98104,138,300.0017,940,115.51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 0012 号,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794.01万元。本公司于购买日取得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因此合并层面本期确认对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金额为914.95万元(1,794.01万元*51%)。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0013号,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本期不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商誉减值金额
本期上期本期上期
承诺业绩实际业绩完成率承诺业绩实际业绩完成率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000,000.00-50,846,253.49-203.39%18,000,000.00-36,794,779.05-204.42%9,149,458.9110,063,704.02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11,000,000.0027,575.830.25%7,000,000.007,002,463.33100.04%860,362.04

其他说明: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工程8,133,603.4398,195.002,289,755.485,942,042.95
信息化建设服务费85,879.73283,419.74328,249.8941,049.58
合计8,219,483.16381,614.742,618,005.375,983,092.53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228,711,038.4757,177,759.64227,984,914.1356,996,228.54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9,083,153.13107,270,788.30434,768,069.00108,692,017.2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754,886.0312,438,721.5149,832,548.8312,458,137.22
存货跌价准备1,240,081.81310,020.451,240,081.81310,020.4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9,885,737.5312,471,434.3851,730,768.5412,932,692.1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9,560,445.942,390,111.489,560,445.942,390,111.4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74,995.03518,748.762,074,995.03518,748.76
预计负债4,022,706.101,005,676.534,022,706.101,005,676.53
合计774,333,044.04193,583,261.05781,214,529.38195,303,632.3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94,135.56273,533.891,185,654.16296,413.54
合计1,094,135.56273,533.891,185,654.16296,413.5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178,468.73194,304,680.607,670,064.47196,080,472.86
递延所得税负债5,178,468.73273,533.897,670,064.47296,413.5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1,535,356.72
可抵扣亏损272,362,981.4787,221,522.18
合计363,898,338.1987,221,522.1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年度10,268.2810,268.28
2026年度
2027年度4,192,602.464,192,602.46
2028年度92,164,653.4691,345,691.79
2029年度176,250,194.87
合计272,617,719.0795,548,562.53

其他说明: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45,983,423.6945,983,423.69冻结诉讼冻结资金12,466,835.8912,466,835.89冻结诉讼冻结资金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61,513,784.7061,513,784.70质押短期借款质押担保110,593,494.06110,593,494.06质押短期借款质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42,725,795.5442,725,795.54抵押长期借款抵押担保44,995,200.0044,995,200.00抵押长期借款抵押担保
合计150,223,003.93150,223,003.93168,055,529.95168,055,529.95

其他说明: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5,000,000.0057,567,125.90
抵押借款22,000,000.00500,000.00
保证借款125,681,443.09
应付利息47,508.33226,625.15
合计37,047,508.33183,975,194.14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行借款余额借款期间担保方式担保人/质押物/抵押物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15,000,000.002024/1/8-2025/1/8保证+质押保证人:南海城建投、 李苏华; 质押物:应收账款
顺德农商行22,000,000.002024/11/18-2025/5/18保证+质押+抵押保证人:朱涛、徐云云、 林俊翘; 抵押物:徐云云房产; 质押物:应收账款
合计37,000,00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229,681.401,447,056.00
信用证10,000,000.0021,014,712.31
合计12,229,681.4022,461,768.31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546,366,549.70587,054,670.62
工程及劳务款342,830,658.80331,019,146.71
其他25,573,415.6628,588,431.55
合计914,770,624.16946,662,248.88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17,101,862.28涉及分包结算,延缓支付
供应商二16,735,970.96项目回款慢,与供应商协调按项目回款情况适当给付
供应商三11,652,833.23项目回款慢,与供应商协调按项目回款情况适当给付
供应商四11,628,228.06涉及分包结算,延缓支付
合计57,118,894.53

其他说明: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598,413,618.39349,470,506.75
合计598,413,618.39349,470,506.75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529,034,304.87317,061,689.23
保证金38,763,264.1711,540,424.05
往来款22,726,125.4810,182,875.06
特许资质转让款700,000.00
应付费用及其他7,889,923.879,985,518.41
合计598,413,618.39349,470,506.75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474,260,479.19借款展期
第二名54,504,286.78借款展期
合计528,764,765.97

其他说明: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14,637,124.6919,372,110.80
合计14,637,124.6919,372,110.80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8,297,140.6561,104,763.7460,202,808.8229,199,095.5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386,932.273,325,701.7061,230.57
三、辞退福利4,158,090.102,843,990.101,314,100.00
合计28,297,140.6568,649,786.1166,372,500.6230,574,426.1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8,296,492.6558,456,385.3957,571,850.8929,181,027.15
2、职工福利费548,649.22548,649.22
3、社会保险费1,372,602.231,354,533.8118,068.42
其中:医疗保险费1,125,133.081,109,876.1315,256.95
工伤保险费131,042.63128,231.162,811.47
生育保险费116,426.52116,426.52
4、住房公积金648.00693,540.00694,188.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230.0032,230.00
8、其他短期薪酬1,356.901,356.90
合计28,297,140.6561,104,763.7460,202,808.8229,199,095.5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65,467.163,206,485.8858,981.28
2、失业保险费121,465.11119,215.822,249.29
合计3,386,932.273,325,701.7061,230.57

其他说明: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9,998,242.2811,622,693.67
消费税892.03
企业所得税488,135.131,718,302.64
个人所得税743,243.9414,263.02
城市维护建设税2,487,568.902,444,342.54
教育费附加939,274.63937,440.86
地方教育费附加632,935.93631,713.39
房产税26,757.286,120.00
土地使用税526.54435.92
印花税17,796.4018,655.45
环境保护税1,417.502,011.13
合计15,335,898.5317,396,870.65

其他说明: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6,905,714.4026,475,416.6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692,829.418,105,087.21
合计64,598,543.8134,580,503.88

其他说明: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100,791,782.93106,093,795.79
继续涉入负债-贴现及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部分204,600.009,590,000.00
合计100,996,382.93115,683,795.7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是否违约
合计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45,120,000.0046,060,000.00
保证借款11,976,190.4025,500,000.00
应付利息86,679.44109,624.4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6,905,714.40-26,475,416.67
合计277,155.4445,194,207.78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行借款余额借款期间担保方式担保人/抵押物
广东南粤银行9,500,000.002024.6.25-2025.12.25保证保证人:朱涛、徐云云、中盈盛达融资担保公司
南海农商行45,120,000.002022.7.27-2025.7.27保证+抵押保证人:朱涛、徐云云、南海城建投 抵押物:鄂(2020)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412号
微众银行2,476,190.402024.2.1-2026.1.31保证保证人:杨朝旭
合计57,096,190.4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租赁负债24,304,792.5333,787,619.8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692,829.41-8,105,087.21
合计16,611,963.1225,682,532.66

其他说明:

3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6,967,347.594,022,706.10根据诉讼情况预计
合计6,967,347.594,022,706.1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35,312,808.00135,312,808.00

其他说明: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47,994,386.62447,994,386.62
其他资本公积500,000.00500,000.00
合计448,494,386.62448,494,386.6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6,239,201.0421,545,136.8713,699,014.7614,085,323.15
合计6,239,201.0421,545,136.8713,699,014.7614,085,323.1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9,385,820.1529,385,820.15
合计29,385,820.1529,385,820.1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63,932,927.40-90,418,423.22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63,932,927.40-90,418,423.2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050,945.28-173,514,504.18
期末未分配利润-520,983,872.68-263,932,927.4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03,229,813.45790,248,617.00877,437,401.72920,293,348.60
其他业务599,658.971,223,821.20584,229.131,507,626.66
合计703,829,472.42791,472,438.20878,021,630.85921,800,975.26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703,829,472.42-878,021,630.8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599,658.97-584,229.1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9%-0.0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599,658.97租金及废料550,519.86租金及废料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33,709.27-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599,658.97-584,229.1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703,229,813.45-877,437,401.7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装饰装修519,195,242.43580,233,817.35519,195,242.43580,233,817.35
装饰设计3,016,735.473,303,119.563,016,735.473,303,119.56
材料及加工3,889,867.978,217,893.833,889,867.978,217,893.83
建筑工程施工177,127,967.58198,493,786.26177,127,967.58198,493,786.26
出租187,155.961,223,821.20187,155.961,223,821.20
其他412,503.01412,503.01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华东地区22,384,818.9640,057,118.2622,384,818.9640,057,118.26
中南地区579,562,576.24635,146,912.89579,562,576.24635,146,912.89
华北地区100,154,054.71109,735,424.84100,154,054.71109,735,424.84
西南地区-2,429,931.722,511,431.01-2,429,931.722,511,431.01
西北地区4,157,954.234,021,551.204,157,954.234,021,551.20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在某一时点4,489,526.949,441,715.034,489,526.949,441,715.03
在某一时间段699,339,945.48782,030,723.17699,339,945.48782,030,723.17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703,829,472.42791,472,438.20703,829,472.42791,472,438.20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26,166,800.00元,其中,436,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345,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45,166,800.00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671.86892.03
城市维护建设税696,674.97980,515.05
教育费附加299,070.41422,088.17
房产税465,722.2522,148.26
土地使用税7,360.041,743.68
车船使用税17,618.4026,086.80
印花税382,609.84342,047.93
地方教育附加199,380.23281,392.13
环境保护税6,015.92
堤围防护费11,371.40
其他30,134.42
合计2,086,495.322,107,048.47

其他说明: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7,867,556.6835,283,446.95
中介服务费9,366,718.779,923,501.01
差旅费2,153,701.974,997,166.88
租赁、物业及水电费2,067,131.936,222,602.20
折旧费13,349,196.7513,653,678.63
业务招待费885,769.621,581,132.04
办公费832,848.41805,870.13
无形资产摊销6,584.76418,306.5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62,239.731,893,540.95
独立董事费246,600.00246,600.00
其他156,668.47965,128.66
合计59,295,017.0975,990,974.03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695,545.488,013,969.99
业务招待费774,106.802,414,790.41
折旧费961,464.97964,299.56
差旅费355,620.41794,416.30
办公费167,697.67212,686.37
售后服务费147,258.2270,423.81
租赁费38,723.9429,816.97
广告费3,261.10
其他819.484,066.40
合计9,141,236.9712,507,730.91

其他说明: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35,607,221.4229,264,848.20
减:利息收入-3,418,115.21-1,567,043.16
手续费及其他835,964.912,698,258.28
合计33,025,071.1230,396,063.32

其他说明: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536,371.17108,376.77
个税手续费返还29,974.931,321.55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864,480.82-1,073,472.89
债务重组收益254,737.6026,132,670.76
合计-5,609,743.2225,059,197.87

其他说明: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38,174.0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812,693.31-33,673,056.2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715,718.8348,687.75
合计-25,528,412.14-33,386,194.46

其他说明: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407,458.090.00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26,162,175.83-10,542,422.14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610,105.16-2,074,995.03
十、商誉减值损失-9,149,458.91-10,924,066.06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6,529,691.93-6,814,196.08
合计-64,858,889.92-30,355,679.31

其他说明: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1,081,461.57-18,645.32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7,587,781.817,587,781.81
违约赔款收入1,599,806.761,599,806.76
其他10,000.140.0510,000.14
合计9,197,588.710.059,197,588.71

其他说明: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30,000.00103,000.0030,000.00
滞纳金及罚款1,673,530.55456,512.691,673,530.55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29.3329,038.17229.33
赔偿金-2,049,714.91
其他96,909.42
合计1,703,759.88-1,364,254.631,703,759.88

其他说明:

48、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48,878.081,072,384.63
递延所得税费用1,752,912.62-14,964,687.10
合计1,604,034.54-13,892,302.47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80,209,118.2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0,052,279.5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98,972.7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088,137.3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9,169,204.00
所得税费用1,604,034.54

其他说明: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36,371.17109,698.32
押金及保证金5,460,513.0223,340,797.20
退回的保函保证金432,877.00
涉诉货币资金解冻4,734,001.005,009,511.88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400,734.941,465,238.26
往来款及其他36,678,708.479,674,685.06
违约赔偿金1,599,806.76
合计52,410,135.3640,032,807.7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836,281.37602,876.15
支付的押金及保证金1,852,619.883,271,477.21
诉讼冻结的资金38,250,588.8010,496,358.58
支付的滞纳金及罚款1,673,340.46320,684.58
往来款33,323,565.5718,261,707.54
应付费用及其他13,639,595.0024,245,030.33
现金捐赠支出30,000.00
合计89,605,991.0857,198,134.3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子公司时子公司账面持有的现金3,507,846.23
合计3,507,846.23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联方借款81,379,500.0078,876,727.59
合计81,379,500.0078,876,727.5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联方借款本息15,913,952.16
使用权资产租金9,086,593.8711,110,695.52
其他融资费用、担保费用219,339.511,500,607.81
合计9,305,933.3828,525,255.4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183,975,194.1499,500,000.0047,508.33155,485,151.0590,990,043.0937,047,508.33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71,669,624.4514,000,000.0086,679.444,573,434.0524,000,000.0057,182,869.84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3,787,619.872,275,640.149,000,490.892,757,976.5924,304,792.53
合计289,432,438.46113,500,000.002,409,827.91169,059,075.99117,748,019.68118,535,170.70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相关事实情况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财务影响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81,813,152.74-188,116,226.89
加:资产减值准备90,387,302.0663,741,873.7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004,103.547,077,279.11
使用权资产折旧8,356,555.485,004,154.04
无形资产摊销4,879,909.681,940,321.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89,755.489,424,554.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81,461.5718,645.3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9.3329,038.1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5,607,221.4229,245,154.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609,743.22-25,059,197.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75,792.27-14,622,848.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879.65-341,838.7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676,777.65-3,616,064.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581,872.97243,435,728.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9,609,383.66-196,638,307.32
其他7,846,122.11-5,798,53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83,357.25-74,276,268.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4,068,062.5373,459,080.2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3,459,080.2323,335,311.6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391,017.7050,123,768.5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4,068,062.5373,459,080.23
其中:库存现金0.004,927.6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4,053,011.5873,439,127.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5,050.9515,024.68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068,062.5373,459,080.23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银行存款45,983,423.6912,466,835.89诉讼冻结资金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61,513,784.70110,593,494.06短期借款质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42,725,795.5444,995,200.00长期借款抵押担保
合计150,223,003.93168,055,529.95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5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53、数据资源

5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惠州惠州工业生产100.00%设立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0佛山佛山建筑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80,000,000.00佛山佛山建筑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00,000.00佛山佛山建筑业51.00%其他
广东劲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1,880,000.00佛山佛山建筑业51.00%其他
广东劲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0佛山佛山建筑业51.00%其他
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深圳深圳研究和试验发展100.00%设立
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深圳深圳研究和试验发展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注: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山市建筑业3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43,384,049.2596,856,569.01
非流动资产13,716,872.878,601,537.39
资产合计57,100,922.12105,458,106.40
流动负债32,392,940.5257,006,982.66
非流动负债448,367.784,643,240.51
负债合计32,841,308.3061,650,223.1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4,259,613.8243,807,883.2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277,884.1513,142,364.97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49,618,070.0355,482,550.85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86,372,074.85156,386,404.55
净利润-19,548,269.41-3,578,242.98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9,548,269.41-3,578,242.98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536,371.17108,376.77

其他说明: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与客户按约定结算周期结算而产生的信用风险,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根据账龄情况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情况以及项目月度收支情况分析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详见本附注5.3和附注5.6的披露。

1.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与主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确保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此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37,047,508.33---37,047,508.33
应付票据12,229,681.40---12,229,681.40
应付账款439,060,073.46211,327,777.55136,429,900.55127,952,872.60914,770,624.16
其他应付款280,764,141.6996,656,180.9590,718,995.63130,274,300.12598,413,618.39
其他流动负债100,996,382.94---100,996,382.94
合计870,097,787.82307,983,958.50227,148,896.18258,227,172.721,663,457,815.22

项目期初余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3,975,194.14---183,975,194.14
应付票据22,461,768.31---22,461,768.31
应付账款569,811,354.97215,316,671.0051,559,456.18109,974,766.73946,662,248.88
其他应付款120,351,992.5494,170,625.55134,147,878.68800,009.98349,470,506.75
其他流动负债9,590,000.00---9,590,000.00
合计906,190,309.96309,487,296.55185,707,334.86110,774,776.711,512,159,718.08

1.4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计息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关联方资金拆借。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期末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本公司29.99%的股权和表决权。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朱涛控股子公司英聚建筑持股49%的少数股东
广东路裕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劲鸿建设持股49%的少数股东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李苏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廖汉楼李苏华已故配偶之兄长
杨水秀报告期内离任董事杨水森之弟
杨水森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54,885,086.7718,252,805.6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房屋601,473.95859,248.5041,629.6591,841.49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南海城建投、李苏华15,000,000.002024年01月08日2027年01月08日
杨朝旭10,000,000.002024年02月01日2027年02月01日
朱涛、徐云云、林俊翘22,000,000.002024年01月17日2027年08月01日
朱涛、徐云云、中盈盛达担保10,000,000.002024年06月19日2026年03月25日
朱涛、徐云云、南海城建投47,000,000.002022年07月27日2028年07月27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5,00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0,00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3,55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5,408,333.33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580,186.65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618,936.69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913,194.22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28,076.702024年01月01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02024年07月29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02024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3,000,000.002024年04月10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2024年05月07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2024年05月17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2024年05月23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2024年05月23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2024年06月06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002024年06月14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4年07月15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8,422,277.092024年07月26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002024年09月13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59,166.002024年09月26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4,000,000.002024年09月30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275,000.002024年12月12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783,600.00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50,000.00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7日
朱涛9,560,000.002023年12月04日2024年12月03日
朱涛350,000.002023年12月05日2024年12月04日
朱涛93,000.002023年12月07日2024年12月06日
朱涛100,000.00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
朱涛40,000.00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
朱涛1,200,000.00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
朱涛1,300,000.00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6日
朱涛4,400,000.00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
朱涛3,390,000.002024年01月06日2025年01月05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1月09日2025年01月08日
朱涛1,100,000.002024年01月26日2025年01月25日
朱涛300,000.002024年02月21日2025年02月20日
朱涛50,000.002024年02月21日2025年02月20日
朱涛20,000.002024年02月22日2025年02月21日
朱涛140,000.002024年02月29日2025年02月28日
朱涛50,000.002024年03月06日2025年03月05日
朱涛160,000.002024年03月08日2025年03月07日
朱涛70,000.002024年03月13日2025年03月12日
朱涛140,000.002024年03月21日2025年03月20日
朱涛950,000.002024年03月26日2025年03月25日
朱涛450,000.002024年03月29日2025年03月28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3月29日2025年03月28日
朱涛200,000.002024年03月30日2025年03月29日
朱涛60,000.002024年04月01日2025年03月31日
朱涛300,000.002024年04月03日2025年04月02日
朱涛23,000.002024年04月16日2025年04月15日
朱涛1,050,000.002024年04月19日2025年04月18日
朱涛50,000.002024年04月27日2025年04月26日
朱涛66,500.002024年04月30日2025年04月29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5月08日2025年05月07日
朱涛20,000.002024年05月17日2025年05月16日
朱涛10,000.002024年05月25日2025年05月24日
朱涛35,000.002024年05月27日2025年05月26日
朱涛25,000.002024年05月29日2025年05月28日
朱涛235,000.002024年05月30日2025年05月29日
朱涛335,000.002024年05月30日2025年05月29日
朱涛10,000.002024年05月31日2025年05月30日
朱涛1,350,000.002024年05月31日2025年05月30日
朱涛33,000.002024年06月12日2025年06月11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6月14日2025年06月13日
朱涛300,000.002024年06月17日2025年06月16日
朱涛30,000.002024年06月19日2025年06月18日
朱涛200,000.002024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19日
朱涛9,570,000.002024年06月21日2025年06月20日
朱涛65,000.002024年06月22日2025年06月21日
朱涛695,000.002024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7日
朱涛10,000.002024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7日
朱涛180,000.002024年07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7月04日2025年07月03日
朱涛115,000.002024年07月06日2025年07月05日
朱涛70,000.002024年07月10日2025年07月09日
朱涛60,000.002024年07月13日2025年07月12日
朱涛42,000.002024年07月15日2025年07月14日
朱涛200,000.002024年07月20日2025年07月19日
朱涛710,000.002024年07月20日2025年07月19日
朱涛20,000.002024年07月23日2025年07月22日
朱涛50,000.002024年07月24日2025年07月23日
朱涛50,000.002024年07月29日2025年07月28日
朱涛135,000.002024年07月30日2025年07月29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7月31日2025年07月30日
朱涛40,000.002024年08月12日2025年08月11日
朱涛220,000.002024年08月14日2025年08月13日
朱涛960,000.002024年08月15日2025年08月14日
朱涛80,000.002024年08月16日2025年08月15日
朱涛390,000.002024年08月21日2025年08月20日
朱涛30,000.002024年08月23日2025年08月22日
朱涛10,000.002024年08月28日2025年08月27日
朱涛275,000.002024年08月31日2025年08月30日
朱涛20,000.002024年09月03日2025年09月02日
朱涛39,500.002024年09月06日2025年09月05日
朱涛390,000.002024年09月20日2025年09月19日
朱涛45,000.002024年09月22日2025年09月21日
朱涛100,000.002024年09月30日2025年09月29日
朱涛30,000.002024年10月08日2025年10月07日
朱涛5,000.00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09日
朱涛3,000.002024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0日
朱涛20,000.002024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11日
朱涛15,000.002024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
朱涛130,000.00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17日
朱涛330,000.00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朱涛43,000.00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朱涛75,000.002024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3日
朱涛75,000.00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30日
朱涛8,000.002024年11月08日2025年11月07日
朱涛55,500.00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朱涛125,000.00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朱涛115,000.002024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7日
朱涛59,500.00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19日
朱涛220,000.002024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0日
朱涛21,500.00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
朱涛3,000.002024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朱涛74,500.00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
朱涛5,010,000.002024年12月02日2025年12月01日
朱涛295,000.002024年12月03日2025年12月02日
朱涛20,000.002024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04日
朱涛23,000.002024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04日
朱涛12,000.00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
朱涛309,000.00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19日
朱涛545,000.00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0日
朱涛1,500.00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5日
朱涛135,000.00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6日
合计503,814,270.68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548,647.695,070,450.00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1,272,555.9663,627.802,732,555.96136,627.80
应收账款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89,549.4517,054.461,718,293.6485,914.68
合同资产广东万向维景建46,982,321.962,798,139.7417,328,447.31866,422.37
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资产佛山市南海威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299,255.35488,826.14
其他应收款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6,868.104,686.8146,868.104,686.81
长期应收款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7,774.55257,774.55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98,658.90
其他应付款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74,260,479.19281,244,997.67
其他应付款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269,538.90269,538.90
其他应付款朱涛51,994,652.6635,547,152.66
其他应付款广东路裕工程投资有限公司3,558,994.46
其他应付款杨水秀61,093.0480,750.30
其他应付款李苏华31,588.8633,197.36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1主要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罗君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2年10月25日,原告罗君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本公司、李志平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筑院”)向原告罗君支付工程款18,445,744.47元;

②判令本公司、李志平及省建筑院向原告罗君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工程款18,445,744.47元为基数,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自2021年1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0月25日为548,402.23元);③确认原告罗君就上述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在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④判令本公司、李志平及省建筑院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2024年4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04民初2568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罗君的诉讼请求。原告罗君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2)王卫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A案:2023年3月26日,王卫浜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向原告王卫浜,支付拖欠的工程劳务费人民币1,593,966.53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203,606.30元(利息以1,593,966.53为基数,按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年利率3.85%计算,从2019年12月1日竣工之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利息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②判令美芝股份与信达劳务承担连带责任;③判令葛洲坝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与信达劳务、美芝股份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5月8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116民初5307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卫浜的诉讼请求,原告王卫浜不服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B案:2023年3月26日,王卫浜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劳务费人民币2,132,096.56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313,949.76元(利息以2,132,096.56为基数,按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年利率3.85%计算,从2019年5月30日竣工之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利息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②判令被告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一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判令被告三成都招商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与被告一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④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一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招商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024年5月1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108民初9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卫浜支付劳务费866,489.75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866,489.7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3年12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②驳回原告王卫浜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5月29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3)谢为桃劳动争议

2023年12月19日,谢为桃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美芝股份向其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224,089.83元。2024年9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04民诉前调91562号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谢为桃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0月8日原告谢为桃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4)徐茂员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7日,徐茂员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8,039,852.89元;②判令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段支付利息,暂计至2023年12月27日利息金额为4,339,429.61元(附利息计算表)。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人民币12,379,282.5元)。2025年1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396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茂员支付工程款4,484,317.66元;②驳回原告徐茂员的其他诉讼请求。徐茂员不服判决,于2025年1月1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显示已足额冻结12,000,000.00元。

(5)涂学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24年1月10日,涂学明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实际施工人工资人民币716,326.00元;②判令律师费人民币10,000.00元由被告承担;③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为726,326.00元。2024年10月29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11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廖汉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涂学明支付劳务款716,326.00元;②驳回原告涂学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11月25日向深圳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6)广亚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14日,广亚铝业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1,089,507.06元,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1、2023年9月30日之前的为21,826.54元;2、2023年9月30日之后的以1,089,507.06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38,423.28元);以上货款和违约金暂计为1,149,756.88元;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40,0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189.76元;前2项暂总计1,190,946.64元。③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

担。2024年9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05民初9552-1号民事判决书: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结算款1,064,639.14元予原告广亚铝业有限公司;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截至2023年8月15日止的违约15,031.62元、以上项结算款1,064,639.14元为本金从2023年8月16日起至上项,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4.8%计付违约金予原告广亚铝业有限公司,本项随上项清;③原告实现案涉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由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6,189.76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予原告广亚铝业有限公司;④驳回原告广亚铝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10月21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12月1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民终16852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方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7)广东雷诺丽特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3月15日,广东雷诺丽特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①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43,780.66元;②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40,000.00元;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暂计71,324.54元(以1,043,780.66元为本金,自2022年7月23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倍4.1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601天;1,043,780.66*4.15%*4/365*601=71,324.54元);

④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暂计106,986.8元(以1,043,780.66元为本金自2022年7月23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601天;1,043,780.66*4.15%*1.5/365*601=106,986.8元);

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以上诉请额为(1,043,780.66+40,000.00+71,324.54+106,986.8=1,262,092.00)1,262,092.00元。2024年10月3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53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雷诺丽特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3,780.66元及利息(以1,043,780.66元为基数,从2023年4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②驳回原告广东雷诺丽特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11月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8)佛山市鑫隆莎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11日,佛山市鑫隆莎家居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149,635.64元及利息(利息以1,149,635.6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利率LPR的1.5倍为标准,自2023年11月23日计算至清偿之日);②判令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来承担。2025年1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05民初30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深圳市美芝

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佛山市鑫隆莎家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49,635.64元及以1,149,635.64元为本金从2023年11月23日开始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②驳回佛山市鑫隆莎家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11月22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2月2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6民终796号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9)深圳市实力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6月13日,深圳市实力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①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1,442,565.7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442,565.74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7日起按2022年6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7%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6月13日为104,970.7元);上述货款及逾期利息暂合计人民币1,547,536.44元。②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2024年10月1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05民初25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实力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42,565.74元及以1,442,565.74元为本金,从2022年11月11日开始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②驳回深圳市实力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4年11月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12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民终1779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方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10)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A案件;2024年6月6日,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①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付的货款964,042.1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前述合计988,446.94元。②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5年4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56478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64,042.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7,421.42元(暂计算至2024年6月6日,此后的逾期付款利息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驳回原告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B案件:2024年6月17日,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①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付的货款107,788.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07,788.00元为基数,自

2023年4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4年6月17日共计5,036.65元,前述合计112,824.65元;②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5年2月2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34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7,779.38元及利息(利息以102,708.58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2日起、以5,070.8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14日起,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②驳回原告汉尔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5年3月11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11)深圳市泰坤达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2024年12月12日,深圳市泰坤达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098,997.76元;②判令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718,771.96元(以10,098,997.76元为基础,利息以一年期LPR3.1%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③判令被告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④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以上合计10,817,769.72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2)东莞市众邦吊装搬运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5年2月18日,东莞市众邦吊装搬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吊车租赁费用702,167.3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702,167.39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落款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清偿日);②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3)王江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年8月7日,王江铭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被告一胡建明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638,431.00元(990,431.00+50,000.00-402,000.00);②请求判令被告一胡建明、被告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638,431.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6日起按照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③请求判令被告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松江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上述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4)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1月17日,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485,210.02元;②请求判令被告以人民币485,210.02元为基数,自

2023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化3.4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24年11月11日,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28626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7,434.97元及逾期利息损失(以拖欠的货款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7日起至按年利率3.45%的标准支付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原告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3,337.75元;③驳回原告上海春台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15)广州市顺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24年9月15日,广州市顺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向原告支付劳务费50,342.96元及逾期利息损失3,863.61元(以39,842.9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7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自2022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24年9月15日,为3,116.27元;以10,5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9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自2022年10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24年9月15日,为747.34元);②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2024年12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05民初35240号判决书,判决: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顺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50,342.96元,及以50,342.96元为本金从2024年9月29日开始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②驳回广州市顺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16)李碧君劳动纠纷案

2024年8月12日李碧君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请求:①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差额304,375.32元;②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248,159.9元;③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3,908.00元;

④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81,250.00元;⑤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120,689.66元;⑥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5,000.00元。以上合计:1,683,382.88元。2024年10月16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深劳人仲案【2024】1534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①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人民币63,449.32

元;②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73,905.24元;③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164,760.00元;④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51,030.00元;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37,875.86元;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5,000.00元;⑦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公司不服裁决,于2024年10月2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①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人民币63,449.32元;②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人民币73,905.24元;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4,760.00元;④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51,030.00元;⑤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未休年休假工资37,875.86元;⑥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00元;

⑦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撤销保函情况

或有事项性质保函余额缴存保证金
保函9,096,000.00-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5年4月25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诉讼事项截止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作为原告的期后诉讼事项如下:

(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A案:2025年2月19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内工程款人民币2,818,717.5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784,871.90元(以2,818,717.56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65,989.31元,自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5年1月22日为718,882.59元:以上暂合计3,603,589.46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外工程款人民币6,910,288.6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924,169.89元(以6,910,288.69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61,777.54元,自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5年1月22日为1,762,392.35元;以上暂合计8,834,458.58元);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④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1至3项暂合计人民币12,538,048.04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立案中尚未开庭审理。

B案:2025年2月24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内工程款人民币2,805,606.1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641,614.86元(以2,805,606.19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5年1月15日为641,614.86元;以上暂合计3,447,221.05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外工程款人民币5,123,309.7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171,651.14元(以5,123,309.79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5年1月15日为1,171,651.14元;以上暂合计6,294,960.93元);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④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以上1至4项暂合计人民币9,842,181.98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山东滕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2025年1月7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山东滕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306,857.20元及利息(以3,306,857.2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利息413,561.00元,自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4年12月31日为860,632.00元;以上本息暂合计4,581,050.20元);②被告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山东滕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款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A案:2025年1月9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①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4,590,160.0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0,693,511.0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3年9月13日起计算至2023年9月29日利息为33,713.18元;以24,590,160.0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3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为1,058,230.70元)。②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6,900.00元。③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暂合计为:

25,729,003.96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B案:2025年1月9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①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1638,811.0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0,408,870.5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3年1月30日起计算至2024年4月29日利息为464,813.90元;以11,638,811.0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3年4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为676,829.20元);②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3,100.00元。③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暂合计为:

12,803,554.19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截止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期后重要诉讼事项如下:

序号原告案由涉诉金额
1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1,265,000.00
2福建诚安蓝盾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13,066.55
3杨水森劳动争议1,355,023.29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8.1对外投资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以100元对价购买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维景”)15.00%的认缴股权,同时支付万向维景3,000万元以完成实缴,其中1,485万元作为万向维景实缴注册资本,1,515万元作为万向维景资本公积。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以1.00元对价购买万向维景15%的认缴股权,同时支付万向维景3,000万元以完成实缴,其中1,485万元作为万向维景实缴注册资本1,515万元为万向维景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万向维景股权比例为30.00%,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账面上按权益法核算至长期股权投资。2019年12月4日,公司对外公告,为了保证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风险,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苏华先生作出承诺:若万向维景后续的经营不能达到预期或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公司可以要求李苏华先生以成本价购买公司所持有的万向维景全部股权。2023年,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李苏华回购本公司持有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30.00%的股权,并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回购款6,000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逾期利息以6,0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8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5日为1,284,986.30元)。②判令被告李苏华承担本案全部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8.2破产重整及诉讼事项

(1)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本公司与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湖置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年作出一审民事判决((2019)皖03民初51号),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天湖置业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共计250,000.00元,支付欠付工程款19,713,280.00元并以起诉时间为起点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公司对所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天湖置业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未按法律规定缴纳上诉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2020)皖民终4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

2020年9月2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0月10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3执2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中止本案的执行。2021年1月15日清算组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8月5日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天湖置业仍具有重整价值,且重整具有较强可行性为由,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湖置业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8月6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3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1年8月6日起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2年12月,天湖置业重整计划草案两次表决均未通过,已发生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情形。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公司的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12月2日收到蚌埠天湖公司第二次清偿公告,2024年12月3日本公司向蚌埠天湖公司提交第二次债权清偿材料。

(2)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等申请人的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根据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0日的《通知书》,经海南高院许可,管理人同意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合同。本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继续履行合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本公司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确定的普通债权为10,780,508.84元,根据《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计划》,普通债权以海航基础转增股票抵债,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抵债股票尚未交割。本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抵债股票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对该债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480,052.69元。

(3)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2022年2月16日,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重整计划》经表决通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为13,661,694.68元,重整方案确认的债权为7,480,743.95元。由于该债权长期未回款,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3,661,694.68元。2022年2月21日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1破20号之三至4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确认美芝股份对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为7,480,743.95元,本公司已向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函并申报债权。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清澜半岛渔人码头公寓项目工程款200,000.00元。

(4)本公司与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嘉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与华嘉泰签订《上海JOYPOLIS精装工程装修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5年12月1日针对增项工程签订《上海JOYPOLISAT-01区域及3FWF移设区域精装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完工后,华嘉泰于2016年2月6日将工程投入使用。本公司于2016年8月份向华嘉泰提交了《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多次催促,华嘉泰以未完成工程量核算为由不办理结算。鉴于华嘉泰迟迟不与本公司进行结算,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嘉泰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5,475,665.55元及其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华嘉泰于2020年4月15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请求本公司交付涉案施工合同的竣工结算报告及逾期竣工违约金共计1,019.20万元。2021年5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0)沪0107民初5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给付工程款人民币6,927,041.49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本公司对于一审判决关于工程款及利息金额存在异议,已向法院提交二审申请,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做出终审((2021)沪02民终10052号)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4月20日,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及邓景升返还借款本金865,000.00元及逾期返还利息。2023年3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07民初1393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865,000元,并自2016年11月11日起支付逾期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2016年11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7%计算);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3年4月1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民终2749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本公司的请求,维持原判。2023年12月1日,本公司向华嘉泰公司发出《债务抵消通知书》,将两案双方应付款项进行抵消。截止本报告签署日美芝股份与华嘉泰于2024年3月20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协议后华嘉泰支付945,833.36元,余款800,000.00元约定于2027年3月19日前付清。

(5)本公司与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你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3与淘你欢签订《淘你欢购物广场项目外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15年12月3日针对增项工程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和《淘你欢购物广场项目外立面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工程现均已交付淘你欢投入使用。但经本公司多次催要工程款,淘你欢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款项。鉴于淘你欢一直不予付款,本公司于2020年2月14年日向泰安市泰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淘你欢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4,434,549.00元,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1,284,860.00元。

2020年8月10日本公司与淘你欢达成《民事调解书》,被告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3,08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淘你欢公司累计支付装修工程款金额为786,022.00元,剩余2,293,978.00元装修工程款尚未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要求被申请人韩智强在减资数额1,682万元、马静在减资数额870万元、北京淘你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减资数额348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法院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902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判决追加三被告为被执行人,由追加被告在减资范围内对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2021年11月10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截韩智强在减资数额1,682万元、马静在减资数额870万元、北京淘你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减资数额348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2021)鲁0902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于本判决书生效时自动失效。2020年8月10日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作出(2020)鲁0902民初901号民事调解书,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向美芝股份支付淘你欢购物广场装修工程欠款308万元、案件受理费21,138.00元、保全费5,000.00元。本公司于2021年1月份已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同年4月份申请追加减资股东韩智强、马静、北京淘你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

(6)本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生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生态园”)建筑装饰合同纠纷案

2010年11月8日,本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生态园有限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会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3年1月20日经双方及监理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015年11月6日办理工程结算。截止2020年10月22日龙湖生态园公司尚欠本公司968,852.97元未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8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2021)渝0118民初3059号),由龙湖生态园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968,852.97元及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判决生效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

(7)本公司与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与龙升实业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井冈天园酒店沁园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上述工程在竣工验收移交后,本公司完成合同内工程和图纸外增项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8,920,449.19元,龙升实业尚未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金额为3,955,388.99元。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龙生实业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955,388.99元及其利息560,205.30元。2017年12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龙升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本公司工程余款137,295.67元及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6月1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与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发回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重审。2021年12月20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做出(2021)赣0881民初838号再审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定:①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18,578.5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18,578.5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8月31日起计算到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②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1月6日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①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②依法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287,990.93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3年8月31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022年6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2)赣08民终574号再审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定:①维持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2021)赣0881民初8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②变更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2021)赣0881民初8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431,405.4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31,405.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8月31日起计算到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11月16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申请,请求:①撤销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作出的(2022)赣08民终574号错误判决,依法对本案提审;②判令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人民币1,937,664.7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③本案案件受理费、

鉴定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2024年3月7日,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龙升实业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止本次执行。

(8)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5年3月24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编号:交银深研2015装字第001号),工程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18号世纪汇广场。2016年1月20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提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施工总结》,工程质量自检验收评定合格,申请质监、设计、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交通银行在未办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涉案工程投入使用。由于没有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一直无法进行。2019年4月17日,交通银行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2019年6月17日,交通银行才接收本公司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经本公司结算,案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30,758,158.36元,扣除在施工过程中交通银行向本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人民币17,124,890.63元,欠付本公司工程款为人民币13,633,267.73元。对于应付交通银行工程款,交通银行以部分变更、增加的工程手续不完善为由,迟迟未办理结算。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通银行支付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9,285,393.31元。2022年7月26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4民初3586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790,875.0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790,875.08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6月18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2年8月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民终32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4民初35864号民事判决;②交通银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3,858,934.5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858,934.59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6月18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③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9)本公司与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瀚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中交瀚星中交·海棠麓湖营销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为应急工程,为满足被告如期投入使用的需求,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本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赶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材料变更等原因产生大量拆除、增建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2016年7月20日,涉案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2016年7月26日,经中交瀚星及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工

程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为办理工程款结算及支付事宜,双方于2016年9月2日签订《中交·海棠麓湖营销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Z施2016-058)(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中交瀚星拖延付款及工程竣工结算。经原告结算,涉案工程的结算价为人民币13,250,082.09元,被告合计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563,295.06元,欠付工程款人民币8,686,787.03元。本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交瀚星支付工程款、利息以及违约金共计11,453,034.77元并对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3年8月2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0271民初140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中交瀚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2,009,653.58元;②被告中交瀚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本金2,009,653.58元,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7月5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③被告中交瀚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鉴定费130,301.805元。④本公司对被告中交瀚星案涉的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⑤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3年9月7日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①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972,933.39元,支付鉴定费260,603.61元;②依法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972.933.39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③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2024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琼02民终330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已依法扣划到被申请人应履行的执行款项,本公司于2024年8月向法院依法申请结案。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执行完毕。

(10)本公司与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斯京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承包汉斯京盛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18号装修改造工程,双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SJS.GC2017-13的《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18号装修改造工程11标段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23,414,398.06元。工程完工后,于2018年12月30日经本公司、汉斯京盛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汉斯京盛投入使用。2020年1月7日,本公司向汉斯京盛提交了竣工结算书等结算资料,但汉斯京盛收到结算书后至今未与本公司办理结算。经本公司结算,涉案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7,435,151.64元。截止起诉之日,汉斯京盛已支付本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0,684,718.22元,尚欠本公司工程款16,750,433.42元。2021年8月1日本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汉斯京盛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750,433.42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

为人民币1,036,386.59元)。2023年6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101民初176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汉斯京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7,882,946.85元;②被告汉斯京盛应向本公司支付利息(自2021年8月23日起,以7,882,946.85元为依据,按LPR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工程款清偿时止);③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汉斯京盛不服判决,于2023年7月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1民初1765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材料调差款1,244,008.14元依法不应支付;②美芝公司报送结算金额高估冒算,依约应承担超报违约责任,违约金743,910.09元应从结算金额中扣除;③未能完成结算的原因系美芝公司结算材料不完整,报送金额虚高,以及拒绝履行维修义务所致,上诉人无拖延结算的行为,依法不应支付工程款利息;④工程验收部分项目不合格,美芝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应从结算金额中扣除3%的质保金;⑤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2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2民终1693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

(11)本公司与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7月10日,本公司与圣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圣悯将位于上海虹桥丽宝广场一层L101号房屋的上海丽宝广场“圣悯”高端综合连锁门诊部装修工程发包给本公司施工。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约定:涉案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方式;本工程计划自2018年7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18年9月1日竣工,工期为52天;工程质量为合格;合同价款为暂定价5,000,00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2018年7月2日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因圣悯原因导致本公司直至2018年7月10日方得以开始施工。涉案工程于2018年10月10日完工并移交圣悯试营业。涉案工程门诊部在2019年2月18日通过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验收后,圣悯于2019年3月7日向本公司签发《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竣工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2019年10月9日本公司向圣悯提交了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价款为人民币5,252,932.03元。圣悯收到本公司结算资料后未依合同第八条约定完成审批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更未向本公司支付过任何工程款。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工程款5,252,932.03元以及利息。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依法受理后,于2022年10月17日作出(2021)深国仲裁6318号《裁决书》。裁决:①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252,932.03元;②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惩罚性违约金(其中以人民币2,5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25%的4倍的标准,从2019年3月1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共计人民币188,630.14元;以人民币2,5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的标准,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人民币2,752,932.03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的标准,从2022年2月7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③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75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97,754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

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97,754元;④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止本报告签署日因被执行人圣悯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2)本公司与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可酒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和华可酒店签订《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华可酒店将位于云南大理市大理古城玉洱路延伸的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工程发包给本公司施工,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款为4,456,290.29元。本公司按合同完成了全部的工程施工,华可酒店于2017年11月25日投入使用,但华可酒店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华可酒店欠付工程进度款,双方于2018年5月22日签订《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确认,截止至2017年11月,本公司已完成合同项目产值4,317,701.34元,华可酒店按80%应付工程进度款为3,454,161.07元,欠付工程进度款为1,843,435.29元,华可酒店同意补偿因停工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518,227.00元,对合同范围内清单单价给予调增。2019年3月21日,本公司按照双方商定的调整价格原则提交《竣工结算书》经本公司结算,涉案工程的结算价为6,119,128.00元。扣除华可酒店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2,706,336.41元,欠付工程款3,412,791.59元。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向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华可酒店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3,412,791.59元以及利息。2023年4月14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做出(2021)云2901民初7759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停工损失费合计1,522,189.55元,以及该款自2019年12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②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25,000.00元;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④驳回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判决生效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13)本公司与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本公司与市政总公司于2018年3月就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分别签订《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6日顺利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市政总公司使用。由于市政总公司总怠于履行结算资料审核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支付工程款19,283,130.1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3年12月26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04民初344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市政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13,162,174.41元,并支付利息(以13,162,174.4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2年7月2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1月11日,本公司与市政总公司达成合解协议:①双方一致同意服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34457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不就该判决提起上诉;②美芝股份同意减少判决书所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本协议生效后,市政总公司只需向美芝股份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348,889.00元;③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判决书各自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④在判决书判决工程款本金人民币13,162,174,41元基础上,加上以上第2条、第3条所列金额,市政总公司实际应向美芝股份支付判决书项下全部债务总金额为人民币13,635,133.94元,除此金额外市政总公司无需就天健公馆装修工程支付任何费用。2024年1月26日上述款项已全部结清。

(14)本公司与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集团”)合作纠纷2020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华策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被告承诺将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项目装修工程、珠海华策海韵星湾项目总包及装修工程、惠州华策御水花园项目装修工程、深圳华策中心里项目装修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协议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约定被告若违反任意约定的,应当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原告返还3,000万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18%自逾期返还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同时被告应承担原告所支付的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费用。本公司依协议约定向华策集团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大部分未能施工,华策集团已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本公司持续催款,华策集团仍未返还保证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2022年10月26日,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华策集团退还保证金3,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023年5月17日,本公司与华策集团达成调解协议:①双方确认,华策集团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退还保证金3,000万元;②如若华策集团未能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本公司有权要求华策集团一次性支付未付款项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三倍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及律师费2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本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04民初3615号民事调解书,因对方未履行调解书内容,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15)本公司与深圳市安恒德式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4月24日,本公司与安恒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安恒公司向本公司承包的vivo制作中心B项目职员宿舍精装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进行平开窗及护栏供货,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94,003.59元。合同约定安恒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告可立即停止支付款项,同时安恒公司应向本公司偿付合同总价的30%的惩罚性违约金,且安恒公司已收货款应全额退回,同时应承担本公司所支付的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成本。2022年5月18日,本公司依约向安恒公司支付了预付货款人民币118,800.72元。2022年7月21日,因安恒公司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安恒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俊豪遂向原告出具手写及打印《承诺书》各一份,承诺于2022年8月20日前全额退回已付预付款,逾期则按原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安恒公司逾期退还,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5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04民初13010号民事判决,判决:①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4月24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已解除;②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预付款118,800.72元;③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1,880.07元;④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000.00元;⑤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已经执行终本,本公司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成功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在恢复执行流程中。

(16)本公司与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唯逸”精装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7年6月10日,本公司与葛洲坝唯逸签订《精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包葛洲坝唯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西徐南路北上海紫郡公馆项目精装修工程(第一标段)的施工。工程于2018年12月底完工,2019年5月10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本公司向葛洲坝唯逸申报的全部签证结算价款为人民币4,613,448.02元(其中:被告已立项的设计变更项造价合计23,477.21元,被告已立项的工程签证项造价合计人民币396,643.79元,葛洲坝唯逸未立项但实际已完成施工的工程签证项造价合计人民币4,193,327.02元)。为加快结算进程,置签证工程量结算产生的争议尽快收回工程款,双方同意对合同清单内工程量先行办理结算。2021年12月,被告聘请的中审世纪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上海紫郡公馆项目精装修工程(第一标段)承包合同重计量结算复审报告》(中审世纪基字[20181]第J18011-7号),经复审审定的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3,244,246.41元,双方均盖章确认。截止起诉之日,葛洲坝唯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已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合计为人民币19,527,673.54元。重计量双方已确认的工程款为人民币23,244,246.41元,未结算的变更签证项工程款人民币4,613,448.02元。葛洲坝唯逸欠本公司的工程款为人民币8,330,020.89元。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内已结算工程款人民币3,716,572.87元及利息(利息以3,716,572.87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0日利息为人民币516,237.78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变更及签证项工程款人民币4,613,448.02元及利息(利息以4,613,448.02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0日利息为人民币640,814.98元);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人民币8,330,020.89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0日违约金为人民币1,157,052.12元);④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2024年3月2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118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葛洲坝唯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欠付工程款4,047,198.46元;②被告葛洲坝唯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以欠付金额4,047,198.46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②本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葛洲坝唯逸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支付案涉工程款本息合计4,390,883.28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17)本公司与葛洲坝融胜(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融胜”)装修合同纠纷案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与被告葛洲坝融胜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包被告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胡渡浜路贺桥村路路口上海青浦02-01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标段精装工程的施工,工程于2020年4月30日竣工。2022年11月14日,经审价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审核审定结算总造价为13,358,089.48元,原、被告及审价机构三方于当日答署《工程审价审定单》。由于被告为拖延支付工程款,本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151,539.55元及利息(以1,483,635.08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667,904.47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3月6日利息为人民币141,558.62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83,635.08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667,904.47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3月3日违约金为人民币141,558.62元)

2023年11月1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118民初10938号民事判决:①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欠付工程款1,483,635.08元;②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以付金额1,483,635.08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③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质保金267,161.79元;④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支付质保金违约金(以付金额267,161.79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2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被告葛洲坝融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3年11月27日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5月22日上海市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2民终4200号判决书,二审判决:①维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3)沪0118民初1093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②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3)沪0118民初10938号民事判决第二、五项;③葛洲坝融胜(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以欠付金额1,483,635.08元为本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2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④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执行完结。

(18)本公司与海口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京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1日,本公司与海口京盛签订海口尚运上品样板房装饰项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由本公司承接被告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的海口尚运·上品小区D-2、H-4户型样板房装饰工程。上述工程在竣工验收移交后,本公司完成合同内工程和图纸外增项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510,157.45元。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向海口京盛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海口京盛至今未进行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海口京盛仅支付进度款159,915.98元,尚欠工程款人民币350,241.47元。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口京盛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50,241.47元及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24,373.17元。2021年9月1日海口京盛以“本公司对海口尚运·上品样板房装饰工程已完工程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部分进行返工返修”为由对公司提起反诉讼。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3年6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①海口京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280,584.68元及违约金;②海口京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未承接尚运·上品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补偿70,000元。海口京盛不服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11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琼01民终897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款已于2024年4月妥收,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19)本公司与深圳市中建华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投资”)、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信达”)装修合同纠纷案2017年5月17日,华信投资与深圳市翠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翠湖社区富力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华信投资负责办理翠湖社区富力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所有手续用地征转事宜,负责拆迁、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本项目全部资金投入。2018年,本公司与华信投资签订《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建华信光明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工程地点为翠湖社区富力区十二栋一号楼,作为华信投资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办公用房。2020年6月24日,华信投资、华锦信达与深圳市翠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书三》,翠湖社区富力区城市更新项目变更为由华锦信达负责实施。2021年8月,本公司与华锦信达签订《深圳市光明税务局办公用房室内设计合同》《深圳市光明税务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华锦信达将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智慧城B1栋F、10F、11F、14F,B2栋2F的设计与施工交由本公司承担作为光明税务局的办公周转用房。2018年6月1日,本公司与华信投资签署《中建华信光明办公室改造装修工程竣工结算书》,双方确认华信投资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光明办公用房工程结算价款为人民币1,332,527.41元。

2022年5月20日,本公司与华锦信达签署《深圳市光明税务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竣工结算书》,双方确认光明税务局周转办公用房工程结算总价为人民币16,065,781.68元。

2022年5月22日,本公司与华锦信达签署《工程结算付款协议》,双方确认:①光明税务局周转办公用房项目,华锦信达已付工程款为人民币5,797,506.07元;②光明税务局周转办公用房项目设计费为人民币310,000.00元;③华信投资欠付原告光明城市更新办公用房工程款人民币1,362,527.41元,华锦信达自愿承担支付责任。双方同时明确,华锦信达同意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本公司支付前述款项。如未按时支付全部工程款,未支付部分则按年化15%利率计息,工程款计息时间由2022年6月1日起算。

因华信投资、华锦信达未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1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11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被告华信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1,362,527.41元;

②被告华锦信达就上述1,362,527.41元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支付本公司自2022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③被告华锦信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欠款9,786,302.16元及利息(利息以9,786,302.16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④被告华锦信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公司设计款3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华锦信达不服一审判决,于2023年11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①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依法改判华锦信达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应扣除维修费人民币579,734.9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②由被上诉人美芝股份承担二审诉讼费用。2024年10月10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民终6233号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

(20)本公司与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集”)装修合同纠纷案

A案.《中集智谷三期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

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与被告东莞中集签订合同编号为DG-SSH-C7-HT-D36的《中集智谷三期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已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涉案工程已于2019年4月3日通过被告等各单位的竣工验收,原告于2020年1月9日将涉案工程移交给东莞中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东莞中集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东莞中集向原告支付工程保修金1,053,113.78元及利息(利息以1,053,113.7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为标准,自2022年9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9月11日止为37,157.37元);②判令本公司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③判令被告东莞中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4年6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971民初37795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三期工程质保金1,053,113.78元、四期工程质保金341,089.49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进行计算,即分别以1,053,113.7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9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41,089.4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0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已执行完结。

B案.《中集智谷四期25#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

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与被告东莞中集签订了合同编号为DG-SSH-C6-HT-040的《中集智谷四期25#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已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涉案工程已于2019年4月3日通过被告等各单位的竣工验收,本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将涉案工程移交给东莞中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东莞中集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东莞中集向原告支付工程保修金341,089.49元及利息(利息以341,089.49元为基

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为标准,自2022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9月11日止为10,997.29元);②判令本公司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③判令被告东莞中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4年6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971民初37795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三期工程质保金1,053,113.78元、四期工程质保金341,089.49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进行计算,即分别以1,053,113.7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9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41,089.4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0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已执行完结。

C案.《中集智谷八期(37、46、47#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本公司于2018年5月与被告东莞中集签订了合同编号为DG-SSH-C1-HT-048的《中集智谷八期(37、

46、47#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已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涉案工程已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被告等各单位的竣工验收,本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将涉案工程移交给东莞中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东莞中集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东莞中集向原告支付工程保修金710,389.12元及利息(利息以710,389.1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为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②判令本公司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③判令被告东莞中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的判决款均已妥收。D案.《中集智谷八期(38-45、48#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本公司于2018年7月与被告签订合同编号为DG-SSH-C1-HT-034的《中集智谷八期(38-45.48#楼)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已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涉案工程已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被告等各单位的竣工验收,本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将涉案工程移交给东莞中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东莞中集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本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东莞中集向原告支付工程保修金2,210,815.69元及利息(利息以2,210,815.6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为标准,自2023年4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9月11日为32,502.06元);②判令被告向本公司支付工程保修金1,793,777.13元及利息(利息以1,793,777.1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3.65%为标准,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③判令本公司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

偿权;④判令被告东莞中集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4年6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971民初37795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八期工程(38-45、48#楼)工程款及利息(利息以2,210,815.6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4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判决款均已妥收。

(21)本公司与深圳市鑫凯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凯盛”)投标保证金纠纷案被告鑫凯盛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发布《凤凰印象商场负一楼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对凤凰印象商场负一层精装修工程进行招标。本公司在取得上述招标文件后,于2020年1月13日将投标保证金850万元支付至鑫凯盛建设银行账户。由于被告未按招标文件之规定向原告退还投标保证金,本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鑫凯盛向原告退还投标保证金8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5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止为1,076,926.39元);

②判令鑫凯盛之母公司雨地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判令鑫凯盛及其母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4年12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3民初2359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鑫凯盛投资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850万并支付利息(以850万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自2020年5月17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②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

(22)本公司与深圳市建信锋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锋源”)投标保证金纠纷案被告建信锋源于2020年1月1日发布《布吉沃尔玛商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对布吉沃尔玛商场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本公司在取得上述招标文件后,于2020年1月17日将投标保证金700万元支付至建信锋源农业银行账户。由于被告未按招标文件之规定向原告退还投标保证金,本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建信锋源向本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7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7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止为902,601.39元);②判令建信锋源之实际控制人庄陈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判令建信锋源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2024年8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4民初30426号判决书,判决:①被告深圳市建信锋源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700万元及利息(以700万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被告庄陈石对被告深圳市建信锋源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

8.3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5日止,公司第二大股东李苏华先生持有公司15,211,153股股票,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5,211,153股。

8.4公司原大股东李苏华业绩承诺事项

2020年12月12日,受让方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怡建”)与转让方李苏华、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苏华、上海天识合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18.4757元/股交易价格协议转让给广东怡建,转让价款合计为749,749,448.71元。同时,李苏华与广东怡建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自上述股份过户至广东怡建名下之日起,李苏华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公司27,062,56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广东怡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40,58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0,58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广东怡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转让方李苏华承诺:

(1)美芝股份原有业务2020年保持盈利,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大于0;美芝股份原有业务在2021年-2023年保持盈利,即美芝股份原有业务2021年-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均大于0,且美芝股份原有业务三年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美芝股份原有业务与新增业务独立进行核算。

(2)美芝股份原有业务在2021年-2023年新增中标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8亿元。

(3)李苏华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协助美芝股份收回应收账款,并进行以下承诺:美芝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80%(即扣除坏账准备后的余额,以下简称“承诺回收应收账款”)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收回,李苏华有权要求美芝股份通过发函、谈判以及提起司法程序等收回该应收账款,若美芝股份逾期未能收回承诺回收应收账款,则李苏华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按照实际已收回的金额与承诺回收应收账款部分的差额(以下简称“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支付给美芝股份;若2027年12月31日前,美芝股份收回差额部分,则按照收回情况,上市公司将差额部分实际回收款返还给李苏华;若2027年12月31日后收回差额部分,则不再返还。

若未完成上述利润对赌承诺,李苏华将对美芝股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完成净利润;若未完成上述新增中标合同金额对赌承诺,李苏华将对美芝股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承诺新增中标合同金额-实际新增中标合同金额)/100。

协议确认,如果上述承诺未实现,广东怡建在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以书面方式通知李苏华履行补偿义务,李苏华必须自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补偿支付事项。在上述约定的业绩补偿行期限内,李苏华未对目标公司完成业绩补偿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李苏华处置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及其他财产以获得同等现金对目标公司进行补偿。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函告,其于2020年12月12日与李苏华、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因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公司业绩对赌及最低持股承诺的约定,根据协议约定,李苏华需支付有关补偿款及违约金,广东怡建于近日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42,335.38万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1日受理了本案,2024年10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605民初10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李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业绩补偿款共348,378,865.46元,并以该款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即2024年4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②李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反最低持股比例承诺违约金22,492,483.46元予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③驳回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李苏华不服判决,于2024年12月17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二审中。

8.5公司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

(1)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

2022年1月14日,本公司与朱涛、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州景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朱涛、滨州景耀同意将持有本公司51%的股权(对应本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实收资本1,426.47万元)以2,8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作为本公司受让英聚建筑股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在保持英聚建筑原有核心管理团队与成员基本稳定情况下,朱涛愿意对英聚建筑2022年-2024年(即“对赌期”)的经营业绩作出以下承诺:

①2022年-2024年度期间,朱涛承诺英聚建筑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合计不少于21亿元,若未完成该等新签订订单金额,朱涛应对英聚建筑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承诺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实际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1,000,其中,承诺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数为21亿元。

②朱涛承诺2022年-2024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万元、1,800万元及2,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为准),如任一年度实际经审计净利润(本协议项下的“实际经审计净利润"或“实际净利润"均指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常经性损益前后低为原则))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朱涛需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朱涛应保证英聚建筑经审计净利润的真实性。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目标公司对赌期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x目标公司本次交易作价-已补偿现金数。

其中,目标公司对赌期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为5,000万元,目标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为2,805万元。

对赌期内的补偿遵循“逐年计算、逐年补偿”的原则,即在各年度计算的应补金额少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本公司在英聚建筑于对赌期各个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以书面方式通知朱涛履行补偿义务,朱涛必须自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完成业绩补偿支付事项。

朱涛同时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以4,980.30万元回购英聚建筑名下的位于武汉东湖的别墅,该别墅位于武汉市华侨城原岸S17栋的联排别墅,建成于2015年,建筑面积562.44㎡,剪力墙结构,不动产权编号为鄂(2020)0000412号。

因朱涛承诺的英聚建筑2022年的利润目标未能实现及违反了回购别墅的承诺,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①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2022年业绩补偿款合计303.27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逾期利息以

303.27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6月30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5日为7.44万元)。

②判令被告回购英聚建筑名下的别墅并立即向英聚建筑支付回购款4,980.30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逾期利息以4,980.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4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5日为34.83万元)。

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受理了本案,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佛山南海区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605民初10902号】,佛山南海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①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业绩补偿款3,032,749.82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②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款项49,803,000.00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③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人朱涛不服判决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上诉人未按通知要求预交,又未提出司法求助申请,应视为对自己上诉权利的放弃。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6民终16589号】,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朱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美芝股份充分评估了被告人朱涛的财产状况,经审慎考量,认为该案件可能难以执行到位,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产生额外成本却难以实现预期权益,因此,美芝股份决定现阶段积极与朱涛展开沟通协商中。

(2)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

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广东路裕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路裕”)及自然人翁奕鸿、胡铁刚、杨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东路裕同意将持有本公司51%的股权以2,718.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作为本公司受让劲鸿建设股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广东路裕愿意对劲鸿建设(包括劲鸿建设、劲悦建设)2022年~2025年(即“对赌期”)的经营业绩作出以下承诺:

①2022年~2025年度期间,广东路裕承诺劲鸿建设四年累积新签订订单合计不少于16亿元(其中,在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新签订订单不少于3亿元),若未完成该等新签订订单金额,广东路裕应对劲鸿建设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承诺四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实际四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1,000,其中,承诺四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数为16亿元。

②广东路裕承诺劲鸿建设2022年~2025年各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万元、700万元、1,100万元及1,4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为准),如任一年度实际经审计净利润(本协议项下的“实际经审计净利润"或“实际净利润”均指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常经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为准)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广东路裕需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广东路裕应保证目标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真实性。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目标公司对赌期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x目标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一已补偿现金数。

其中,目标公司对赌期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为3,300万元,目标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为2,718.30万元。对赌期内的补偿遵循“逐年计算、逐年补偿"的原则,即在各年度计算的应补金额少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本公司在劲鸿建设于对赌期各个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广东路裕履行补偿义务,广东路裕必须自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完成业绩补偿支付事项。

2024年4月22日,广东路裕已全额补偿2022年度业绩应补偿的金额。2023年度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对赌协议内约定的业绩指标。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59,223,534.45759,335,306.87
未到期应收款598,237,495.51648,634,295.16
1年以内60,986,038.94110,701,011.71
1至2年50,460,327.57123,548,817.47
2至3年60,432,200.8343,140,534.27
3年以上282,541,005.78319,051,599.77
3至4年41,477,612.1579,578,468.09
4至5年67,055,369.3260,420,441.87
5年以上174,008,024.31179,052,689.81
合计1,052,657,068.631,245,076,258.3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44,221,860.8132.70%247,358,585.4171.86%96,863,275.40217,980,849.8517.51%167,957,188.7677.05%50,023,661.09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08,435,207.8267.30%192,288,125.9827.14%516,147,081.841,027,095,408.5382.49%254,017,740.3324.73%773,077,668.20
其中:
组合1: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应收账款
组合2:已到期应收账款265,754,710.4525.25%166,214,244.6962.54%99,540,465.76464,263,895.7337.29%225,876,164.6848.65%238,387,731.05
组合3:未到期应收账款442,680,497.3742.05%26,073,881.295.89%416,606,616.08562,831,512.8045.20%28,141,575.655.00%534,689,937.15
合计1,052,657,068.63100.00%439,646,711.3941.77%613,010,357.241,245,076,258.38100.00%421,974,929.0933.89%823,101,329.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7358585.41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26,073,072.7126,073,072.7125,741,072.7125,741,072.71100.00%企业破产清算,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
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1,845,833.361,845,833.36800,000.00800,000.00100.00%涉诉后和解,本期转回部分工程款
深圳市嘉迪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547,123.2419,547,123.2419,547,123.2419,547,123.24100.00%客户及其实控人已被法院执行限消令,部分资产被法院拍卖,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4,731,499.804,731,499.804,975,699.804,975,699.80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31,764.188,431,764.188,431,764.188,431,764.18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2,009,653.582,009,653.58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858,934.593,858,934.59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3,661,694.6810,929,355.7413,661,694.6813,661,694.68100.00%企业破产重整,部分债权未被确认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680,508.858,117,019.3412,564,646.909,480,052.6975.45%企业破产重整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13,635,133.945,997,885.91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330,020.896,664,016.71涉诉已判决,判决款本期已收回
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355.982,025,355.982,025,355.982,025,355.98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858,501.422,858,501.422,858,501.422,858,501.42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2,559,548.002,559,548.002,559,548.002,559,548.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4,124,537.164,124,537.164,124,537.164,124,537.16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3,020,207.003,020,207.003,020,207.003,020,207.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94,443.112,094,443.112,094,443.112,094,443.11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945,596.778,756,477.4210,945,596.778,756,477.428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湖南金色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03,533.206,203,533.206,203,533.206,203,533.2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2,573,731.232,573,731.232,573,731.232,573,731.23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34,000.002,034,000.002,034,000.002,034,000.00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浙江台州登云国际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26,124,796.035,224,959.2122,717,056.006,815,116.80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86,955.134,074,782.0516,413,812.956,565,525.1840.00%停工多时已复工,存在款项回收风险
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871,154.2617,871,154.26100.00%长期未回款,款项可能无法收回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72,866.6510,072,866.6510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5,887,435.2211,915,576.4275.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10,096,302.168,077,041.7380.00% 收到终审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业主
可执行标的不足,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21,900,377.046,570,113.12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扬州中集宏宇置业有限公司17,235,945.7513,788,756.608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534,248.553,160,274.57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97,121.106,329,136.3330.00%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其他30,424,405.0024,200,953.8256,234,085.7537,305,281.9366.34%涉诉、长期未回款,可能无法收回
合计217,980,849.85167,957,188.76344,221,860.81247,358,585.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6,214,244.69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7,924,563.516,848,939.3314.29%
1-2年44,809,228.3615,369,565.3334.30%
2-3年28,829,370.2415,152,717.0052.56%
3-4年35,543,664.7123,529,906.0466.20%
4-5年25,697,541.3322,570,150.5587.83%
5年以上82,950,342.3082,742,966.4499.75%
合计265,754,710.45166,214,244.6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末,按组合2已到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073,881.29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未到期应收账款442,680,497.3726,073,881.295.89%
合计442,680,497.3726,073,881.2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末,按组合3未到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1,974,929.0944,338,914.7226,412,394.82254,737.60439,646,711.39
合计421,974,929.0944,338,914.7226,412,394.82254,737.60439,646,711.3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66,234,977.2714,019,290.4280,254,267.695.53%7,636,840.26
第二名63,619,145.9263,619,145.924.38%3,747,167.69
第三名44,869,744.4522,546,920.8167,416,665.264.65%8,895,356.19
第四名38,217,277.773,895,260.9542,112,538.722.90%18,204,469.82
第五名32,549,888.8311,849,585.8244,399,474.653.06%3,867,582.98
合计245,491,034.2452,311,058.00297,802,092.2420.52%42,351,416.94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1,402,778.7513,560,960.50
合计11,402,778.7513,560,960.50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1,707,522.481,286,021.38
保证金52,730,242.9256,779,626.50
往来款及其他5,020,634.394,937,121.3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3,958,860.00
合计63,417,259.7963,002,769.22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186,473.583,164,989.20
1至2年823,250.13487,017.86
2至3年213,507.92548,006.75
3年以上55,194,028.1658,802,755.41
3至4年164,643.7749,954,620.77
4至5年47,135,011.19926,776.20
5年以上7,894,373.207,921,358.44
合计63,417,259.7963,002,769.22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890,550.0078.67%49,890,550.00100.00%0.0049,890,550.0079.19%46,890,550.0093.99%3,0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526,709.7921.33%2,123,931.0415.70%11,402,778.7513,112,219.2220.81%2,551,258.7219.46%10,560,960.50
其中:
组合1: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其他应收款3,958,860.006.24%3,958,860.00
组合2:押金及保证金5,112,421.798.06%511,242.1810.00%4,601,179.619,549,420.5015.16%954,942.0510.00%8,594,478.45
组合3:其他4,455,428.007.03%1,612,688.8636.20%2,842,739.143,562,798.725.65%1,596,316.6744.81%1,966,482.05
合计63,417,259.79100.00%52,014,481.0482.02%11,402,778.7563,002,769.22100.00%49,441,808.7278.48%13,560,960.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890,550.00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一30,000,000.0027,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9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客户二8,500,000.008,500,000.008,500,000.008,500,000.0010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客户三7,000,000.007,000,000.007,000,000.007,000,000.00100.00%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客户四3,104,000.003,104,000.003,104,000.003,104,000.00100.00%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其他合计1,286,550.001,286,550.001,286,550.001,286,550.00100.00%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合计49,890,550.0046,890,550.0049,890,550.0049,890,55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23,931.04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其他应收款3,958,860.00
押金及保证金5,112,421.79511,242.1810.00%
其他4,455,428.001,612,688.8636.20%
合计13,526,709.792,123,931.0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2,551,258.7246,890,550.0049,441,808.72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427,327.683,000,000.002,572,672.32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123,931.0449,890,500.0052,014,431.04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441,808.722,572,672.3252,014,481.04
合计49,441,808.722,572,672.3252,014,481.0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保证金30,000,000.004-5年47.31%30,000,000.00
第二名保证金8,500,000.004-5年13.40%8,500,000.00
第三名保证金7,000,000.004-5年11.04%7,000,000.00
第四名合并范围内关联方3,958,860.001年以内6.24%
第五名其他3,104,000.005年以上4.89%3,104,000.00
合计52,562,860.0082.88%48,604,000.0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2,168,300.00112,168,300.00112,168,300.00112,168,3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9,618,070.0349,618,070.0355,482,550.8555,482,550.85
合计161,786,370.03161,786,370.03167,650,850.85167,650,850.85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4,785,300.0064,785,300.00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37,383,000.0037,383,000.00
合计112,168,300.00112,168,3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公司
小计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合计55,482,550.85-5,864,480.8249,618,070.03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22,856,783.27584,178,348.47574,344,764.48609,414,695.78
其他业务208,385.4929,570.80
合计523,065,168.76584,178,348.47574,374,335.28609,414,695.78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装饰装修519,644,980.24580,683,555.16519,644,980.24580,683,555.16
装饰设计3,016,735.473,303,119.563,016,735.473,303,119.56
材料销售403,453.05191,673.75403,453.05191,673.75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华东地区22,384,818.9640,057,118.2622,384,818.9640,057,118.26
中南地区398,798,272.58427,852,823.16398,798,272.58427,852,823.16
华北地区100,154,054.71109,735,424.84100,154,054.71109,735,424.84
西南地区-2,429,9312,511,431.01-2,429,9312,511,431.01
.72.72
西北地区4,157,954.234,021,551.204,157,954.234,021,551.20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在某一时点403,453.05191,673.75403,453.05191,673.75
在某一时间段522,661,715.71583,986,674.72522,661,715.71583,986,674.72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523,065,168.76584,178,348.47523,065,168.76584,178,348.47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40,195,653.04元,其中,3,810,310,658.1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65,592,959.48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3,435,707,964.57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864,480.82-1,073,472.89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254,737.6026,132,670.76
合计-5,609,743.2225,059,197.87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081,461.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66,346.1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6,412,394.82
债务重组损益254,737.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57,320.56
减:所得税影响额8,427,334.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3,788.70
合计25,098,214.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3.25%-1.90-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4.31%-2.09-2.09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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