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在面对全球经济大变化、国内客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左右调整、定制行业竞争加剧等诸多发展困境,公司始终秉承“忠于独创,生而不同”的品牌理念,坚定品牌中高端建设布局,在业务上适时调整战略,赋能经销商能力培养,筑牢基本盘;多渠道布局、大全案推进,不断突破创新。同时严控大宗工程风险,战略聚焦央国企房地产客户及优质民企,成功引入保利战略股东,同时优化工程经销商渠道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工程业务结构。在产能上,建成并投产中山板芙基地,调整基地布局,工程与零售渠道各自拥有两个专属生产基地,提升了生产效率,满足产能未来大幅增长需求。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165.52万元,同比下降2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0.7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959.00万元,同比下降36.31%,对整体业绩影响较大;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5,345.37万元,同比下降6.29%。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2年 | 第三届董事会 | 1.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4月26日 | 第十三次会议 | 2.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 15.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6.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7.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7.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8.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9. 《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2年 6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3 | 2022年 8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4.《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 | 2022年 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二十项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汇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各类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
者电话、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多次举办线上电话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多维度的有效沟通,积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提高投资者积极参与程度。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 年,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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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