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_公司公告_皮阿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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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胜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陈胜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履职,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上,我均认真审议会议所列明事项,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
12022年 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

意见

2、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5、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 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 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汇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内审部门的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确认。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报告,实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知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各次会议,本人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培训学习方面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陈胜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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