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_公司公告_皮阿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蔡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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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蔡盛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蔡盛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2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了2次董事会,并列席1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上,我均认真审议会议所列明事项,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
12022年 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

意见

2、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5、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 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 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出席了六次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汇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内审部门的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同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培训学习方面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衷心的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盛长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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