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_公司公告_皮阿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胜华-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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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胜华-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陈胜华-已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忠实、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年12月4日,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陈胜华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20年09月22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务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15003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所审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听取了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听取了内审部门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2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上,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对拟任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核,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2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上,分别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

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审及外审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认真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情况。2022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与公司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报告,实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知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2023年3月,为了做好公司治理与经营的协同,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现场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一场以“上市公司治理、决策机制”为主题的分享交

流会。2023年10月,本人与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参观了公司总部新展厅以及中山板芙生产基地,实地对公司产品体系、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考察。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充分考虑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书面意见。

4、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了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市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考核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有效的。

6、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7、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再创辉煌。

独立董事:陈胜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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