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楚攀、柳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52,501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11,2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合计共注销股票期权163,701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7.44元/份调整为17.39元/份。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安排,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4,736,050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