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星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沙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9007101040015678内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2024年已将该账户注销,截至
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37,218.9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13,157.31
利息收入净额 B2
518.0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1,725.94利息收入净额 C2
429.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14,883.25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7.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23,283.2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23,283.22差异 G=E-F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95200078801000003622170,916,917.5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2198847561,915,235.5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 计232,832,153.03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0.0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25万元(不含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0395号鉴证报告验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作方 产品名称 金额
收益率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收回
(%) |
理财
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7,000.00 1.20-2.55 2024/5/13 2024/8/13是
44.63
120124326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201243370
5,000.00 1.20-2.30 2024/7/15
2024/10/1
是
28.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1201243429 |
7,000.00 1.10-2.25 2024/8/19
2024/11/1
是
39.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201243514
5,000.00 1.10-2.30 2024/10/18
2024/11/1
是
8.75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32,832,153.0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星智能202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威星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威星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威星智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威星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37,218.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5.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83.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
(2)/(1)
否 19,487.29 19,487.29 1,258.14
3,112.17
15.97 2026年11月[注1] [注2] [注2] 否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069.55 7,069.55 467.80
1,107.12
15.66 2026年11月[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11,381.50 10,662.13
10,663.96
100.02[
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37,938.34 37,218.97 1,725.94
14,883.25
39.9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2024年的投入之所以较为谨慎,主要是因为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项目面临着产品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要求。为了维持项目在技术先进性和成本效益上的优势,并有效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正在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进行细致的优化、反复的验证和市场适应性分析,以确保产品既符合市场需求,也能达到高度智能化生产的目标。因此,项目的进展受到了影响。
(2)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受宏观经济波动、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2024年公司对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取了审慎的资金投入策略。主要是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市场需求的持续演变,为了确保资源投入能够产生较好的效益,公司需要对研发的具体方向进行充分的市场论证及全面的风险评估,故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公司坚持高标准,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整体计划和实施步骤进行优化,调整了相关设备、软件等的采购时间。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决定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1 |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四(五)之说明,截至
年
12 |
月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1]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及“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本的2024年11月延迟至2026年11月。[注2]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产生效益。[注3] 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资进度比例超过100%,系补充流动资金收到利息收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晓舟 陆韫龙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