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拟与关联方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科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3,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55,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华兵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曹学来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2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 | 年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市场价 | 30,000 | 9,308.44 | 21,437.74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睿荔科技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市场价 | 25,000 | 4,716.21 | 16,532.4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 采购加密芯片、膜式燃气表基表、其他产品及服务等 | 市场价 | 3,500 | 36.05 | 638.99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睿荔科技 | 采购智能燃气表生产所需相关原材料及服务 | 市场价 | 8,000 | 193.72 | 3,071.98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吾爱易达 | 采购加密芯片及模组等 | 市场价 | 1,500 | 183.42 | 688.61 |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预计金额 | 年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30,000 | 9,308.44 | 21,437.74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睿荔科技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25,000 | 4,716.21 | 16,532.4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 | 实际发生金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 | 披露日期及索 |
易类别 | 容 | 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差异(%) | 引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21,437.74 | 30,000 | 16.52% | -28.54%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7)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睿荔科技 | 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 16,532.40 | 25,000 | 12.74% | -33.87%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中燃科技(注:含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采购加密芯片、膜式燃气表基表、其他产品及服务等 | 638.99 | 1,500 | 0.71% | -57.40%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睿荔科技 | 采购智能燃气表生产所需相关原材料及服务 | 3,071.98 | 8,000 | 3.41% | -61.60%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吾爱易达 | 采购加密芯片及模组等 | 688.61 | 1,000 | 0.76% | -31.14%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37栋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265A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燃科技总资产813,735,788.14元,净资产494,783,348.17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718,892.98元,净利润293,755,105.63元。(经审计,暂未取得2024年年报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燃科技构成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燃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相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中国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港元
资产负债表 | 2024-9-30 | 2024-3-31 | 利润表 | 2024-9-30 | 2024-3-31 |
总资产 | 153,473,528 | 148,697,724 | 营业额 | 35,105,202 | 81,410,133 |
总负债 | 89,308,086 | 87,950,371 | 税前利润 | 2,911,179 | 4,612,445 |
净资产 | 64,165,442 | 60,747,353 | 净利润 | 1,760,747 | 3,184,939 |
注:中国燃气是香港上市公司,其会计年度为上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公司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根据中国燃气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中国燃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科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兴社区经二路11号燃气集团B栋三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林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RDA2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2日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系统、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
让;电子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智能设备、机电产品、计量器具、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系统、机电产品的生产、加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睿荔科技总资产418,655,951.01元,净资产195,767,084.69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9,227,686.29元,净利润63,528,926.76元。(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华兵先生在睿荔科技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睿荔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睿荔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四)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
住所: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珠江路56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刁志峰
注册资本:1214.0249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1BJC77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4日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吾爱易达总资产61,447,599.37元,净资产54,882,039.0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73,274.73元,净利润-12,403,560.26元。(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赵彦华女士在吾爱易达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吾爱易达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吾爱易达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采购商品以及提供服务业务,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