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灿辉,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财务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会计师。1997年2月至2000年8月任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组长,2004年3月至2012年7月,历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分析和纳税筹划专员、行业研究主管、总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期间借调中国证监会担任审核工作),2014年11月至2020年1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业务总监,2020年2月至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现任有颗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世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中国博士后课题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等多项课题,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2部。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13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 | 亲自出席 董事会(次)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 缺席 董事会(次)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刘灿辉 | 13 | 13 | 0 | 0 | 否 |
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共主持了1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0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5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5月23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20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7月7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2年半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1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9月18日,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10月18日,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30日,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3年度共参加了3次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9月18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24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全粉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暨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共参加了七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5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23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6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20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9月18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18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2023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 | 披露日期 | 事前认可意见 | 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 4月14日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6、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10、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1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会议届次 | 披露日期 | 事前认可意见 | 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 4月20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 5月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 5月23日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 6月6日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 6月20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 7月7日 | 1、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1、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 8月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 8月18日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 9月18日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三、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议案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 10月18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3年 10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会议届次 | 披露日期 | 事前认可意见 | 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3年 11月24日 | 1、关于投资建设马铃薯全粉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暨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发生。
三、总体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刘灿辉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