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4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喻,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2年),湖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1996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10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先后参与国家“863”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课题、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大米酶法制取高纯度功能性低聚麦芽糖)、省科技厅重大专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长沙市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Industrial Crops & Products》LWT-Food 《Science andTechnolog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logical Macromolecules》《农业工程学报》《食品科学》《中国食品学报》《中国粮油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70余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6项(其中第一发明人5项),转让专利成果2项。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6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喻 | 10 | 10 | 10 | 0 | 否 | 6 |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发表专门意见情况
本人就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发表意见的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意见的类型 |
2024年3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1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6月17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发表意见的时间
发表意见的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意见的类型 |
2024年7月9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2月6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4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上述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任期内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情况、利润分配、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
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1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注回购股份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人认真听取了关于回购方案的详细报告。经过充分讨论,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在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2024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
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张喻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