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272,819,859股扣减1,050股后272,818,809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4、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9,945,878.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30,452,943.3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本次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379,687.0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76,301,148.46元,减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配利润293,987,902.50元,减2024年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分配利润163,691,285.4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510,695,216.9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272,819,859股扣减1,050股后272,818,809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36,510,094.40元,其中包括:(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3,691,285.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5日实施完毕;(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72,818,80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9,900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59,876,713.98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496,386,808.38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5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6,510,094.40 | 293,987,902.50 | 192,907,485.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876,713.98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9,945,878.04 | 505,773,918.21 | 301,481,301.3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63,316,534.7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0,695,216.9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23,405,481.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876,713.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2,400,365.8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83,282,195.88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23,405,481.9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82,400,365.85元人民币的203.83%。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
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