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002845)_公司公告_同兴达: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04-18法定代表人:邓新强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研发楼11 层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同兴达: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9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4日及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5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汽车”)、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5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本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亿)
授信担保额度履约担保额度
深圳同兴达赣州电子100%282
深圳同兴达南昌精密100%142
深圳同兴达南昌汽车100%10
深圳同兴达香港同兴达100%13
深圳同兴达展宏新材80%31.5
深圳同兴达日月同芯75.76%100
深圳同兴达印度同兴达99.99%02
合计5710.5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广兰支行(简称“九江银行广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汽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同兴达南昌汽车100%51.71%01,0000.36 %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成立日期:2022-04-18法定代表人:邓新强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研发楼11 层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南昌汽车100%5,753.883,316.862,437.012,369.23-2,538.81-2,349.60

被担保人截止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南昌汽车100%5,820.663,009.712,810.95560.54-626.41-456.06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额度(万元)担保期限担保/反担保内容
南昌汽车同兴达九江银行广兰支行¥1,000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6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23%。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5,741.2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5.05% 。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九江银行广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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