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
1 |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 | 1,026,390,455.46 | 768,000,000.00 | 759,185,810.57 |
2 |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 | 304,095,336.70 | 288,000,000.00 | 284,694,678.96 |
小计 | 1,330,485,792.16 | 1,056,000,000.00 | 1,043,880,489.53 | |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 ||||
1 | 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 80,523,926.30 | 64,000,000.00 | 63,265,484.21 |
小计 | 80,523,926.30 | 64,000,000.00 | 63,265,484.21 | |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
1 | 偿还银行贷款 | 480,000,000.00 | 480,000,000.00 | 474,491,131.61 |
小计 | 480,000,000.00 | 480,000,000.00 | 474,491,131.61 | |
合计 | 1,891,009,718.46 | 1,600,000,000.00 | 1,581,637,105.35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3.1%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约人民币1,5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静 杨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