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8,293.5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2,174,525.3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3,399,001.91元,提取2024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339,900.19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9,199,479.11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16,056,290.41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038,293.56 | -604,857,321.10 | 87,744,730.8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2,174,525.3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9,199,479.1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056,290.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8,024,765.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056,290.41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此时决定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6,056,290.41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