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002830)_公司公告_名雕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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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681,231.21 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86,322,645.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632,264.53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603,825.93 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3,34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50,000股后的131,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847,500.00元(含税),占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74%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195,53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3,043,031.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30.39%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32,847,5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7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2,847,500.0031,561,872.0016,000,8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681,231.2139,088,119.1518,948,730.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33,490,056.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12,603,825.9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0,410,172.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2,906,027.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0,410,172.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0,410,172.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1,538.46 万元、68,625.87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2.34%、

50.4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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