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核相关报告并出具意见,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26项议案,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确保审议事项合法合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9、《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6月7日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1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6、《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9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对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九)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经审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前述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更加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十)检查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修订和实施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对公司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等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加强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五)强化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行业政策动态等,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